招标
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F-02地块出让公告
金额
806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6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85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F-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F-02地块

宗地面积:

40485.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

出让年限:

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1.5-7.8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70%

绿地率(%):

5%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425.1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娱乐用地

起始价:

80660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保证金:

1613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129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1159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246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3.本宗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对本宗地进行开发建设。

4.竞得人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人为法人的但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得土地后应按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及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再与取得房地资质的法人、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地资质的法人、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512900分202511317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1131700分。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8631108  吴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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