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浓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柑橘储藏清洗分拣包装加工厂机器设备及废旧物资一批
标的系重庆浓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柑橘储藏清洗分拣包装加工厂机器设备及废旧物资一批,包括50型农工叉车、自动升降机、空调、电脑、水果清洗打蜡机等(标的详情见《资产清单》)。标的无租赁、抵押、占用、担保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标的总评估值45.902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41.3118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7月3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13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转让方未提供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八、标的拆除不能破坏转让方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若因拆除标的时,损坏了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应当在拆除标的后无条件恢复其原状,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九、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搬迁、运输,受让方接到转让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搬迁、运输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一、本次转让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报名联系方式:邬老师 023-57651923 (节假日除外)
交易所地址:重庆联交所巫山支所(重庆市巫山县净坛一路80号财政大楼409)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邓老师 023-5758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