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1】10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3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洪泽区老子山镇境内(刘嘴圩段)。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泽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7.97km;(2)迎湖挡洪堤堤后填塘固基4.1km;(3)堤防防渗处理2.55km;(4)新建堤防迎水坡护坡3.87km;(5)新建防汛道路7.97km(不含上堤道路);(6)王桥生产桥1座、刘嘴圩桥涵1座;(7)配套建筑物1座及影响建筑物5座(4座涵洞和1座泵站)等相关工程。总投资金额:约1.68亿元;总工期:48 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洪泽3标位于老子山刘嘴圩,主要建设内容为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2.55km;堤防防渗处理2.55km;新建堤防迎水坡护坡2.55km;新建防汛道路2.55km(不含上堤道路);配套影响建筑物刘嘴排涝站、刘嘴西泵站涵洞、水土保持工程及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等。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365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564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1月15 日开工, 2024年5月30日前建筑物工程满足度汛要求,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在承诺函<格式五>)】。
(2)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示》(2023年7月11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自然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5.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16.分包人资格 | /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650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得60分; ②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0分基础上扣1分; ③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60 |
2 | 信用和等级 | (1)信用等级(4分):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江苏省水利厅《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执行。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3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江苏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视同江苏省同级别(需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 1 |
4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2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其他证明材料】 若单位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项目经理业绩优先。 | 2 |
5 | 项目经理业绩 | 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2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1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其他证明材料】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项目经理业绩优先。 | 1 |
6 | 项目经理职称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1 |
合计 | 69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1、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合理可行得2分。 2、结合洪泽湖退圩还湖土方调配的相应施工方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2 | 工场布置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3 | 施工导截流 | 1、湖区取土区施工围堰填筑、维护及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1分; 2、施工导流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4 | 堤防工程 | 1、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堤防清基清表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3、土源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4、堤防填筑(含新老堤防结合)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 5、堤防外观质量控制合理可行得1分; 6、护坡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5 | 防渗墙工程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6 | 建筑物工程 | 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2、 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7 | 道路工程 | 1、路基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 2、路面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 3、交通标识标牌等附属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8 | 水土保持工程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9 | 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扬尘治理、高排放机械管控等方案和措施满足要求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10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创优的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11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12 | 文明工地创优措施 | 按照水利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制定的文明工地创建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13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14 | 资源配置计划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合计 | 31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址:洪泽区浔河路9号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0517-872130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 2100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2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