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及6386.94万元债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及6386.94万元债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平邑县白彦镇驻地 所在地区 370000 - 371300
法定代表人 夏文营 成立时间 2011-05-05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A19002
经营范围 高水、超高水填充材料的生产销售;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碎石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厂房、设备租赁;填充设备销售;填充工艺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1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股东决定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 -2842.860000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山东省田庄煤矿有限公司 100 500000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9-04-3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438.580000 -438.58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818.050000 6640.770000 -2822.720000
审计机构 山东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0-03-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124.560000 -124.56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407.860000 6736.590000 -3328.730000





评估机构 山东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0-29
评估基准日 2019-04-30






(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818.050000 3797.910000
负债总计 6640.770000 6640.770000
净资产 -2822.720000 -2842.8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42.860000 万元
律师事务所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1000.000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产权挂牌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6386.94万元的债权挂牌价为1000万元。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4981.5平方米,使用终止日期为2033年9月14日,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枣庄市乔山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白彦分公司(详见(2005)第48号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20013.30平方米土地已过户,该土地是通过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所得,已于2016年7月27日办理了使用证变更,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平集用(2016)第3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终止日期为2033年9月14日;(2)、24878.2平方米是通过白彦镇人民政府转让所得,目前尚未办理使用权证的变更,原因是本地块附着物中有当初被冻结的资产,未列入平邑县转让给绿源公司的房产设施,不能办理房产证。 3、标的企业尚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 4、标的企业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5月20日到期,临沂市安监局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39号令》第12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以及第31条“ 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之规定收回安全许可证,未核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标的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7月23日。新建新泰-台儿庄高速公路途径矿山西侧,当地政府告知,根据“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不允许进行采矿活动的相关规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 6、标的企业厂区内的B线生料磨系统租赁给了平邑县荣源矿产资源贸易有限公司,租赁期至2022年10月15日。7、标的企业租赁厂区周边白彦镇农用地34.90亩、白彦镇签订了租赁合同,分别是附近村庄农用地,其中是小 营1.20亩、小山后村12亩、东沟崖村12.1亩、袁庄村9.60亩,租赁期限为2011年10月10日至2033年10月10日。在租赁地西南角,标的企业建设了篮球场、车棚、材料库、材料棚,建筑面积3115㎡,2013年卫片拍摄被国土局地籍科认定为“以租代征”非法建设。标的企业缴纳罚款后,平邑县批复3115㎡的的集体用地,土地权属归小山后村。本地块与租赁的34.90亩重叠(附平政土字【2013】86号文);有北区堆料棚、东南区临时宿舍属于在非集体用地上建设,仍有被认定“以租代征”的非法建设风险。 8、标的企业租赁厂区东部白彦镇农用地16.50亩用于石料厂生产,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2690元,租赁期限为2013年12月12日至2033年12月11日。 9、白彦镇政府与标的企业签订了矿山租赁合同,共100亩,租赁费为9.00万元,期限至开采并复垦结束。 10、标的企业与平邑县荣源矿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石灰石矿山承包合同经营性承包合同》,标的企业在合同履行上存在争议,平邑县荣源矿产贸易有限公司已向标的企业提出索赔,存在涉诉风险。 11、标的企业资产中的在建工程为田庄煤矿充填项目建设的充填站,资产总额972332.28元,该资产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田庄煤矿矿区工业广场内。 1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金信达审字【2019】第063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19】第0144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中新评报字(2019)第0144-1号《补充资产评估报告书》。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www.sdcqjy.com/portal/pro/UTRG/home.jsp?proId=bfa767cee34c4fc7bacd6498237bca4e&packId=&orgEname=S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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