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投标邀请
法律服务
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chy-20240603
预算金额
47万元
招标公司
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江女士1862883399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0
公告正文
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SCHY-202406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70000 元,招标人为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自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四川和悦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或邮箱获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190925368@qq.com,收到
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并于开标会之日将资料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文件有 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 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盖鲜章)。(注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 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七、其他 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 投标邀请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 托,拟对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 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HY-20240603 二、招标项目: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 三、资金来源: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专项经费。 四、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中硼硅药用玻璃管及制瓶项目法律服务 公司解散纠纷、借贷合同纠纷、买卖合 同纠纷事宜 470000元 470000 元 2.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述三案件的一审程序完结时或仲 裁程序完结时止。(一审程序完结或仲裁程序完结,是指前述三案件已取得一审判决书、仲
裁裁决书、调解书、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书、撤诉裁定书、签订和解协议。) 3.招标服务工作范围: 3.1 非诉阶段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分析论证;提供问题解决方案与策略;沟通 协调相关主体;出席相关会议;参与讨论问题解决方案;参与协商、谈判;起草各类文书或 函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等工作。 3.2 买卖合同纠纷和公司解散纠纷的一审程序,以及借贷合同纠纷的仲裁程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一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获取或邮箱获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190925368@qq.com,收到招标文件即为 报名成功,并于开标会之日将资料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 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盖鲜章)。(注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 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投标人报名 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公布。若投标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人,若因投标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 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 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九、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现代大道2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28-2637001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86288339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现代大道2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28-26370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联系人: 江女士 电 话: 18628833998 电子邮件: 1909253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³⑦/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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