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房屋、土地征收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市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zb2023-g0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烁024-227222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沈阳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3年房屋、土地征收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市

2023年04月14日 17: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房屋、土地征收测绘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行政区域沈河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7: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烁
项目联系电话024-22722298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024-2481797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烁024-22722298

项目概况

2023年房屋、土地征收测绘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3-G039

项目名称:2023年房屋、土地征收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征收方位内面积测绘、宅基地范围测量;对征收范围内地上、地下建筑物及构筑物面积测绘;对征收范围内企业单位(厂区)进行地上、地下建筑物及构筑物、附属物(厂区道路及混凝土硬覆盖)面积测绘;对征收范围内鱼塘水域面积测绘、附属林地面积测绘;对征收范围内耕地、地上物范围面积测绘;内业成图、面积汇总、出具测绘成果报告书。

最高限价:1、地籍测绘:0.37元/㎡(地籍测绘测区面积不足1幅的按1个标准幅计算,成本费用定额不增加);2、房屋测绘:2.72元/㎡(房屋测绘测区面积不足1千平方米的按1千平方米计算,成本费用定额不增加)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如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名称格式为《XXXX项目--XX单位名称--报名材料》)发送至wxzb2005@163.com邮箱,邮件发送标题为《XXXX项目--XX单位名称--报名材料》,并电话与招标代理公司沟通报名,招标代理公司对报名材料审核无问题后,投标单位方可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标书款,收到标书款后招标代理公司将发送招标文件的电子版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测绘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界限与不动产测绘)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联系方式:张工024-24817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联系方式:刘烁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烁

电 话:  024-22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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