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2024-JKCZHZ-W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czhz-w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663417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ZHZ-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组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期限

配送地点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肉类、水产、水果蔬菜、菌豆蛋类

1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85%以上,经供应商申请,采购方同意,可续签1年。

广东省惠州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家

2

干杂调料类、牛奶饮料类

400

1家

备注:

  • 报价方式:下浮率。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单位须对所投项目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采购预算为最高限额,实际采购金额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 本项目兼投兼中。本项目按包1至包2的顺序依次开标、评标,依次推选预中标供应商。若同时在两个包组排序第一,按照中标包号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无外资背景(外资背景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含港澳台区域)商事主体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通过设置商事主体股东的股东以及逐层的股权架构体现出境外主体,亦或通过委托持股、协议等其他方式进行实际控制或经营管理)或经股权穿透有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再投资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股权穿透至自然人、管委会、全民所有制公司、上市公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人民政府、中外合资、外國企业、社会公众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含军委机关及各军兵种)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含军委机关及各军兵种)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拟予以禁止性处理的供应商(拟予以禁止性处理的供应商是指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出《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后、正式作出处理决定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惠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必须保证配送副食品按时、按量,保证所配送副食品新鲜、食用安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927日至20241010日下午17:00

(二)申领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

(三)申领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文件之前,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线上购买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组(人民币)。

3.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供应商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份PDF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且没有外资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以及企查查或天眼查股权穿透截图(股权穿透至自然人、管委会、全民所有制公司、上市公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人民政府、中外合资、外國企业、社会公众股)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12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12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或告知名单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10.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惠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1018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930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306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1018930分。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306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各媒体发布的时间和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的时间和文本为准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郑工

办公电话020-6634175566341768

电子邮箱:zbqb2020@126.com(如电话临时无人接听,请将咨询事项发送邮件至本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会尽快回复)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周先生

办公电话1881885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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