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震动筛(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震动筛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振动筛电气仪表盘箱柜机械设备定点配套件利旧整修汽运火车船运空运送货及代办运输保险费用仓储安装调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特种设备设备现场卸车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货物运输木箱大型箱件电器设备铬牌重型驻厂监制设备检验设备进行检验中间检查土壤修复组装拼焊查档费联络函件固废处理外购件外购设备脱硫系统湿法脱硫脱硝还原剂脱硫剂石灰粉仓电石渣粉总钙脱硫灰供水总管工业新水水源20%氨水区域工业新水总管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氨氮硫酸盐偏硅酸旋振筛石灰浆液吸收剂塔扣式压紧器立式电动激振器激振器支撑隔振弹簧涂漆筛网低压电动机旋转电机三相异步电动机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不锈钢控制柜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高级防腐涂料防腐漆电气设备整套设备运行施工主体设备螺栓紧固件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运输保管管道端头辅助系统设备及附件标志牌润滑油试运性能试验运行维护拆卸技术资料检修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零件图计算资料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工艺要求运行操作规定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备品备件发运易损件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证制造备品管理资料文件运输超重超大件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工厂试验性能检验HWR监造检验烟气脱硫工厂检查现场开箱检验控制系统调节控制性能验收试验机组试验一次元件就地仪表接管装置设备质量问题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场地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80772208XJ00200607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8-11T15: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8-12T15:00 |
采购商名称: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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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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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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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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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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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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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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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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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726280772208030024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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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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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筛*处理量:100m3/h,材质:316,筛孔:16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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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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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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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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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点: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现场;联系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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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废标条款): 1、必须是欧冶客商平台注册审核通过、注册资金≥10万元。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及法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二个网站查询结果文件(pdf和截屏)。 3、投标人对所投标的设备具有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代理供应商需提供品牌授权资质文件. 4、宝武集团禁入供应商和禁入个人禁止参加本次招投标项目,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询价单 新疆八钢烧结烟气超低排总承包工程 振动筛(欧贝).pdf询价单 新疆八钢烧结烟气超低排总承包工程 振动筛(欧贝).pdf
附件3:八钢项目振动筛技术规范书20220801.pdf附件3:八钢项目振动筛技术规范书20220801.pdf
附件4: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xlsx附件4: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xlsx
附件2:报价用表(参考).docx附件2:报价用表(参考).docx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8d2c1b96324e46d688e06a0b7abcffce/rfqMethod=RAQ/orgCode=U35698/statusFlag=0
2、“其它费”栏非空时,应在报价说明中注明费用性质。注:1、进口元器件请在“报价说明”中注明FOB价的币种及FOB价换算成人民币单价的公式,公式中应反映出折扣、汇率、关税、运保费等。金额:含税、元报价日期:年月日电气仪表盘箱柜询报价单附件2-1
买方询价内容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买方询价内容 | 柜体 | 色标 | 尺寸(高*宽*深) | 防护等级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1柜体 | 类型 | 材质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数量 | 出厂价 | 折扣 | 单价 | 总价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2国内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 | 数量 | FOB价 | 折扣 | 单价 | 总价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3进口元器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4成套费 | (国内元器件总价× %+进口元器件总价× %)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台设备 | 5设备单价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设备总价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包装费 | 运输费 | 其它费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总金额 | (大写: )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2“其它费”栏非空时,应在报价说明中注明费用性质;注:1卖方报价时,须详细列出结构件、配套件及随供件清单,清单格式按附表1-5。金额:含税、万元报价日期:年月日非标机械设备询报价单附件2-2
买方询价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买方询价内容 | 设备名称 | 设备编号 | |||||||||
买方询价内容 | 型规(或技术要求) | 图 号 | |||||||||
买方询价内容 | 要求交货期 | 数 量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结构件 | 分类 | 吨 | 万元/吨 | 金额 | 备注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结构件 | 一般加工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结构件 | 加工结构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结构件 | 金加工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结构件 | 特殊材料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配套件 | 分类 | 项 | 件 | 金额 | 备注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配套件 | 甲方选厂定点的配套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配套件 | 乙方选定的配套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配套件 | 甲方自供配套件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组装成套费(含调试费)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单 台 设 备 本 价 | 管理费及利润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包装费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运输费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设计费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其它费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合计单价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总金额(含增值税) | 合计单价×数量=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总金额(含增值税) | (大写: )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承诺交货期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 方 报 价 内 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设计费报价单附件2-3结构件清单附件2-23“设计费”应按《设计费报价单》格式详细报价。
部件名称 | 零件名称 | 材质 | 总量(吨) | |
一般结构件 | ||||
一般结构件 | ||||
一般结构件 | ||||
一般结构件 | ||||
一般结构件 | ||||
一般结构件 | ||||
加工结构件 | ||||
加工结构件 | ||||
加工结构件 | ||||
加工结构件 | ||||
加工结构件 | ||||
加工结构件 | ||||
金加工件 | ||||
金加工件 | ||||
金加工件 | ||||
金加工件 | ||||
金加工件 | ||||
金加工件 | ||||
特殊材料 | ||||
特殊材料 | ||||
特殊材料 | ||||
特殊材料 | ||||
特殊材料 | ||||
特殊材料 |
金额:含税、元甲方选厂定点配套件明细报价附件2-4金额:含税、元报价日期:年月日
买方询价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买方询价内容 | 设备名称 | 设备编号 | |||||
买方询价内容 | 设计类别 | □机 □电 □通 | 要求完成期 | ||||
买方询价内容 | 设计类别 | □仪 □软件 | □机 □电 □通 | □机 □电 □通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工作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费计费依据 | 按规定(文件号及相关规定)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费计费依据 | 按图纸(折A1图量)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费计费依据 | 按产品本价比率计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费计费依据 | 其它 | |||||
卖方报价内容 | 设计费总额 | (大写: ) | |||||
卖方报价内容 | 承诺完成期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
卖方报价内容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报价单位(盖章): |
序 | 名称 | 国别 | 厂名 | 型规 | 数量 | FOB价或出厂价 | 折扣 | 单价 | 总价 |
合计 |
附件2-6附件2-6通用机电产品询报价单金额:含税、元随供件详细报价附件2-5注:进口产品请注明FOB价的币种及转换成人民币价的公式,公式中应反映出折扣、汇率、关税、运保费等。
序 | 名称 | 件 | 吨 | 元/件 | 总价 |
合计 |
2、报价时提供样本和资料。注:1、进口产品注明FOB价的币种及转换成人民币单价的计算公式,公式中应反映出折扣、汇率、关税、运保费等。金额:含税、元报价日期:年月日
买方询价内容 | 卖方报价内容 | ||||||||||||||
序号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设备编号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要求交货期 | 制造商 | 产地 | 出厂价或FOB价 | 折扣 | 特殊产品加价 | 单价 | 总价 | 承诺交货期 | |
合 计 | |||||||||||||||
报价说明 | 报价人 | ||||||||||||||
报价说明 | 联系电话 | ||||||||||||||
报价说明 | 报价单位(盖章)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地址 | 邮编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电话 | 开户行 | 电话 | |||||||||||||
账号 | 账号 | 传真 | 账号 | 传真 | |||||||||||||
税号 | 税号 | 经办人 | 税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审批人 | 法定代表人 | ||||||||||||||
执行人员 | 执行人员 | 联系人 | |||||||||||||||
合同编号 | 合同编号 | 版本号 | 1000 | 1000 | 创建日期 | 签约地点 |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技术质量要求: | 技术质量要求: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n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n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n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交货约定: | 交货约定: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n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n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n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n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包装要求: | 包装要求: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n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n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n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n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n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验收要求: | 验收要求: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n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n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 | 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n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合同解除: | 合同解除: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n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n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n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n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n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纠纷解决: | 纠纷解决: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特记事项: | 特记事项: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n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n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其他: | 其他: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n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n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n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n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n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n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n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付款条款: | 付款条款: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n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n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n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送货地点: | 送货地点: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钢铁炼铁厂\n收货人信息:李晓宇16607230512\n |
价格说明: | 价格说明: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合计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大写 | ||||||||||||||
( )含税(√)不含税 | ( )含税(√)不含税 | ( )含税(√)不含税 | 税率: | 0.13 | 0.13 | 0.13 | 结算方式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序号 | 货物编码 | 货物编码 | 货物名称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型号规格 | 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金额 | 总金额 | 计量单位 | 交货日期 | 交货日期 | 出厂检验 | 备注 | 备注 |
2022.8.25 | 2022.8.25 | A检 | |||||||||||||||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传真
Add: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8号深国投中心(印力中心)29楼
TEL:027-86217710Fax:027-86217716ZipCode:430080
收件人:,电话:
单位:,日期:2022.8.2
传真号:,页数:1
发件人:周培,电话13517280708
主题:询价函,□普通□紧急□回复□加密
我公司是宝武水务旗下一家专注于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污水污泥处理、固废处理、土壤修复、环保
热电及生物科技领域的环保企业,请竞价单位按(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所附振动筛技术规范书资料中确定的内容报价(含包装、运输等费用),有关
说明如下:
1、请于2022年8月12日11:00前在欧冶采购平台报价(详见欧冶平台)。
2、询价要求:
a)最高竞价限价:2万元(含税)
b)合同支付
到货款:60%,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合同规定的资料后支付。
考核款:30%,设备联调完成,通过168h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
质保款:1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质保期: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设备质量无异议)。
涂装质量保证期:整体设备交付后36个月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通宝。
发票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c)设备交货:
交货日期:2022年10月3日前(详见技术协议或欧冶平台)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
交货地点: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现场
包装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及附件合同
d)其他说明:详见技术附件,①设备出厂前检验类别:B检,若项目单位在设备生产过程中提出设备监
制,中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②为确保其质量、性能及成套,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检
验、试验和试运转,切实做到不成套、不合格品不出厂;③若设备分批次交货,则交货期
应明确分批节点。
3、报价要求:
a)乙方提供分项报价明细(按选用附件用表),报价总金额为含税。
b)报价单需加盖章,纸质报价单和对应电子版同时上传欧冶平台。
特别注意事项:
第一次报价,最低价10%范围内供应商有二次报价机会,价差超过10%,则最低价直接预中标。
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二次报价最低价直接预中标。
4、请按上述要求编制完整报价。
5、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李旺15671620352
商务联系人:龙娟15926227528027-86217710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经营部
钢厂燃气锅炉全负荷钙基干法脱硫技术研究
(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振动筛
技术规范书
2022年08月
审核:
校核:
编制:
、(工艺)
(电气)
目录
一总则·
.1
二、工程概况·
1
三、设计和运行条件:
1
四、设计和技术要求·5
五、供货范围...·15
六、技术文件·17
七、交货进度…
19
八、监造、工厂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19
九、技术服务和联络.
23
十、差异表·.
·24
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烧结分厂430m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
包的振动筛设备,包括设备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
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
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3供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规范书的要求。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则认为是供方
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微小)都要清楚地书面表示。
1.4供方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1.5供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供方推荐2至3家产品供需方确认,而且
需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
1.6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
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
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7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
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
1.8本规范书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
同等效力。
1.9采用国际单位制。投标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2份。图纸格式为*.dwg(设备图纸必
须按1:1比例绘制),文档格式为*.doco
二、工程概况
2.1概述
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新疆
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对现有的430m烧结机头半干法脱硫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新建湿法脱硫+湿电+SCR脱硝系统。
2.2气象条件
(1)大气压:(hPa)
烧结分厂430m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冬季:9
951.8
夏季:934.6
(2)温度:(℃)
极端最高温度:42.1
极端最低温度:—41.5
最热月平均温度:29.6
最冷月平均温度:—20.3
年平均温度:7.3
(3)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最热月平均湿度:38
最冷月平均湿度:78
(4)降水量:(mm)
年最大降水量:362.3
月最大降水量:90
日最大降水量:57.7
小时最大降水量:13.4
(5)风
室外平均风速:(m/s)
冬季:1.7
夏季:3.1
(11.2%)
主导风向及其频率:WS
(6)室外计算温度:(℃)
冬季:采暖:—22
空气调节:—27
最低日平均:—33.3
通风:—15
夏季:通风:29
空气调节:34.1
(7)设计主要参数:
基本风压:0.80kN/m
2
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基本雪压:1.0kN/m2
最大冻土深度:162cm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最大积雪深度:45cm抗震设防烈度:8度年雷暴天数:9.4天设计计算采暖天数:183天2.3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条件1)脱硫剂脱硫剂:石灰作为本次工程的主脱硫剂,但循环泵、氧化风机、脱水皮带机满足电石渣的作为脱硫剂时的工艺要求。①外购石灰粉品质:CaO含量W80%,Si0含量≤5%,MgO含量≤2%,粒径目数≥220目,t60要求≤4min。②电石渣粉电石渣参数如下: |
分析项目 | 分析项目 | 分析项目 | Ca(OH)2(%) | CaCO(%) | 黑色黏稠物质含量(%) | C1-(%) | 备注 | ||||||||
电石渣 | 电石渣 | 电石渣 | 72.66 | 20.56 | 4 | 0.197 | |||||||||
③循环流化床脱硫灰 | ③循环流化床脱硫灰 | ③循环流化床脱硫灰 | ③循环流化床脱硫灰 | ||||||||||||
分析项目 | 分析项目 | 分析项目 | 分析项目 | 总钙(以Cao计%) | 总钙(以Cao计%) | 有效钙以Ca(OH)(%) | 有效钙以Ca(OH)(%) | SO²1 | SO²1 | C1-(%) | C1-(%) | C1-(%) | 备注 | ||
CFB脱硫灰 | 50.39 | 50.39 | 28.69 | 28.69 | 26.64 | 26.64 | 1.02 | 1.02 | |||||||
2)SCR脱硝还原剂3)给水条件供水压力b)供水水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脱硝还原剂采用20%氨水,品质符合HG/T5353要求。区域工业新水总管接在供水总管上,接点压力W0.4MPa。供水总管的供水为工业新水,作为本工程的工业新水水源,其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八钢工业新水水质表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项目 | 检测值 | |||||
1 | pH值 | pH值 | pH值 | pH值 | pH值 | pH值 | pH值 | pH值 | pH值 | 8.23 | |||||
2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悬浮物(mg/L) | <1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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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溶解氧(mg/L) | 7.83 |
4 | 化学需氧量(COD,mg/L) | 3.5 |
5 | 生化需氧量(BOD,mg/L) | 3.4 |
6 | 氨氮(NH一N,mg/L) | 0.09 |
7 | 总磷(以P计,mg/L) | 0.02 |
8 | 总氮(以N计,mg/L) | 1.80 |
9 | 石油类(mg/L) | 0.02 |
10 | 电导率(us/cm) | 0.62×103 |
11 | 溶解固形物(mg/L) | 595 |
12 | 总碱度(以CaCO计,mg/L) | 166.07 |
13 | 总硬度(以CaCO计,mg/L) | 239 |
14 | 氯化物(以CI计,mg/L) | 41.0 |
15 | 硫酸盐(以SO计,mg/L) | 187 |
16 | 钙(mg/L) | 69.0 |
17 | 镁(mg/L) | 11.67 |
18 | 铝(mg/L) | 0.44 |
19 | 铜(mg/L) | 0.09 |
20 | 总铁(mg/L) | <1.0 |
21 | 重碳酸盐(mg/L) | 204 |
22 | 可溶性硅(以Sio计,,mg/L) | 1.3 |
23 | 偏硅酸(以HSiO计,mg/L) | 17.8 |
说明:本表根据历年检测结果整理。
c)消防水-
接点压力W0.4MPa。
4)外部能源介质供应条件
压缩空气压力可满足仪表用压缩空气压力
中压氮压力:1.6MPa
采暖热水:110/70°℃
2.4电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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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等级10kV、380V、220V,电机功率大于200kW采用10kV电压等级。
三、设计和运行条件
3.1主要设计参数本工程吸收剂采用外购成品生石灰粉或电石渣粉,品质及成分见2.3。吸收剂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到厂后被卸入石灰粉仓,然后由粉仓卸料装置卸入消化池中,通过加水搅拌消化配制合格的石灰浆液,石灰浆液经消化泵打入石灰浆液箱顶旋振筛进行筛分。旋振筛用于将消化后石灰浆液进行筛分,能力:100m/h,圆筛,自流至石灰浆液表3-1石灰浆液特性参数(流通介质) | 3.1主要设计参数本工程吸收剂采用外购成品生石灰粉或电石渣粉,品质及成分见2.3。吸收剂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到厂后被卸入石灰粉仓,然后由粉仓卸料装置卸入消化池中,通过加水搅拌消化配制合格的石灰浆液,石灰浆液经消化泵打入石灰浆液箱顶旋振筛进行筛分。旋振筛用于将消化后石灰浆液进行筛分,能力:100m/h,圆筛,自流至石灰浆液表3-1石灰浆液特性参数(流通介质) | 3.1主要设计参数本工程吸收剂采用外购成品生石灰粉或电石渣粉,品质及成分见2.3。吸收剂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到厂后被卸入石灰粉仓,然后由粉仓卸料装置卸入消化池中,通过加水搅拌消化配制合格的石灰浆液,石灰浆液经消化泵打入石灰浆液箱顶旋振筛进行筛分。旋振筛用于将消化后石灰浆液进行筛分,能力:100m/h,圆筛,自流至石灰浆液表3-1石灰浆液特性参数(流通介质) |
100%BMCR设计工况 | ||
密度 | kg/m3 | 1.22 |
温度 | C | 60~90 |
PH | 10~12 | |
固体含量 | %(湿) | 10~28 |
固体成份 | ||
Ca(OH)2 | %(湿) | 26 |
MgCOH)2 | %(湿) | 1 |
灰 | %(湿) | 0.04 |
性物质 | %(湿) | 2 |
CI | mg/1 | 300 |
箱。
石灰浆液
旋振筛用于去除石灰浆液杂质
3.2供方的工作范围
供方应提供本标书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负责该系统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设
备及附件的制造及供货,并指导该系统的调试。供方要对所设计的系统和所供的设备、
附件全面负责。具体范围见后面的技术规范部分。
四、设计和技术要求
4.1型式
4.1.1旋振筛采用圆形筛面、中心进料、周边排料的惯性振动筛;
4.1.2旋振筛采用复旋型(也称涡旋型)振动型式和全封闭式结构,安装方式为座式;
4.2基本要求
4.2.1旋振筛应符合JB/T5774和本规范书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
文件制造;
4.2.2机械结构应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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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作条件下,无粉尘溢散或料浆泄漏;
b)紧固件应防松可靠;
)各层筛框之间联接可靠且拆装快速、方便;
d)筛体的振动轨迹应易于调节;
e)筛网应易于张紧和更换。
4.2.3各机加工件未注公差尺寸应符合GB/T1804-2000中规定的m(中等级)的要求;
4.2.4旋振筛的型号应符合JB/T3000的规定;
4.2.5各焊接件的焊接应符合JB/T9873的规定;
4.2.6旋振筛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20905的有关规定;
4.2.7旋振筛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JB/T9875的有关规定。
4.2.8筛分过滤目的:去除浆液中16目以上的杂质,混合处理量:100m3/h(台)。在
上道工艺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制备100m3/h的10~18%浓度的石灰浆液。
4.2.9振动筛浆液入口管径DN150PN1.0(Φ159),带配套连接硅胶软管(两端带法兰
马牙接头、卡箍及法兰紧固件),每段长约1m;
4.2.10振动筛浆液出口管径DN250PN1.0(Φ273),带配套连接硅胶软管(两端带法
兰马牙接头、卡箍、法兰紧固件),每段长约2m;
4.2.11振动筛出渣口管径DN150PN1.0(159);
4.2.12振动筛带有冲洗水接口(DN25)
4.3主要零部件
4.3.1筛框及筛盖应选用316不锈钢材质制作,材料厚度4mm,旋压成型,不得出现漏
浆、溢浆的情况。不锈钢筛框及筛盖表面应进行抛光处理。
4.3.2筛网采用金属丝编织方孔筛网,应符合GB/T5300的有关规定;筛网材质选
用316不锈钢。筛孔16目。所有弹簧材质要充分考虑浆液的腐蚀环境。
4.3.3各层筛框之间的联接一般采用V型锁箍,对于1600mm及以上直径的大规格产
品,采用塔扣式压紧器。V形锁箍应便于开合和锁紧,其材质和制作要求同筛框。塔扣
式压紧器采用力学性能不应低于45钢制造,并经调质和表面氧化处理。
4.3.4旋振筛采用立式电动激振器作为动力源和激振源。电动激振器主要技术性能应符
合JB/T5548有关规定。
4.3.5激振器支撑应采用力学性能不低于20钢材料焊接成形,焊接后应进行消除应力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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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电动激振器固定螺栓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T3098.1-2000中规定的8.8级要求;
螺母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T3098.1-2000中规定的8级要求。
4.4隔振弹簧
4.4.1弹簧材质为碳素弹簧钢丝I组或Ia组;当弹簧钢丝直径dW10mm时,材质为
60Si2MnA;并应有制造厂检验合格证。
4.4.2弹簧制造精度不应低于GB/T1239.1-1989或GB/T1239.4-1989规定的2级精度要
求,并应有制造厂检验合格证。
4.4.3隔振弹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000h。
4.5装配与涂漆
4.5.1筛网应沿筛面周边均匀张紧。
4.5.2各紧固件均应紧固到位,放松可靠,其紧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5.3隔振弹簧装于底座之上,其上端面在自由状态下应在同一水平面,允差不应超过
1mm。
4.5.4电动激振器出线电缆至旋振筛底座之间应一自然悬垂,悬垂段的曲率半径为电缆
外径的4.5倍~5倍;确保电缆在旋振筛运行过程中不致发生机械损伤。
4.5.5涂漆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要求。
4.6对整个系统电气和仪表控制的要求
4.6.1低压电动机
4.6.1.1基本要求
电动机的电压规定如下:380V电动机的额定功率范围为200kW以下。
以下为低压电动机相关要求
4.6.1.2规范和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下面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此。
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997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71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4942.1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10068.1~GB10068.2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GB10069.1~GB10069.3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GB/T1032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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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重要的工厂焊接应有无损探伤试验。
4.9.4过流设备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在水压试验压力下不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得发生渗漏。4.9.5供方应提供各设备的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电气试验结果。4.9.6各设备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4.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4.10.1不锈钢控制柜外壳无需油漆,其余设备出厂前供方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颜色品牌待定。4.10.2设备包装前应涂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4.10.3凡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4.10.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应有封堵。五、供货范围5.1一般要求5.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5.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5.1.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5.2供货范围(1)主体设备(厂家补充完整,含螺栓紧固件等)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2)易损件清单及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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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 | ··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316筛网 | 套 | 2 | ||||
(4)供方另外应提供5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价格(不在本次供货范围):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注:就地控制箱到供方提供设备之间的电气及控制电缆由供方整体提供。
辅助系统设备及附件:
·设备铭牌格式按设备厂家规格,但必须有KKS编码,编码由供方提供。
·标志牌
(3)随设备发货的备品备件(价格含在合同总价内),
,至少包括:
供方所供的非国家标准件类备件应附带加工图纸,且应保证这些图纸的完整性和正
确性,国家标准件类部件应开列标准代号及参数。所有备件均应附有带技术规范和说明
的加工图。供方应保证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在整个工程接收后10年内均能易
于采购。
供方提供所有设备开车调试,运行维护的专用工具
(价格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
供方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使用频率考虑一定的裕量。
每项工具均需附有必要的说明。
(5)润滑油
供方应提供设备初次加注的及调试和试运行期间所用的润滑油。
在维修手册中将说明所推荐的润滑剂,同时交付润滑点清单,润滑剂将不含PCB。
供方保证所用的润滑油能在中国市场买到。
(6)清洁和油漆
·所有设备表面处理。
·二底三面由供方提供。现场补漆料由供方提供,由需方施工。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
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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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一锌基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
面需要增加涂层。
(7)隔音或消音设施(8)保温,无(9)技术资料与技术服务·技术资料,详见<三>·技术服务,详见<七>(10)包装和发运及保险进口件清单: | (7)隔音或消音设施(8)保温,无(9)技术资料与技术服务·技术资料,详见<三>·技术服务,详见<七>(10)包装和发运及保险进口件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 | 分包与外购件清单(不限以下): |
序号 | 序号 | 名称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生产厂家 | 生产厂家 | 备注 | 备注 |
1 | |||||||||||||
1 | |||||||||||||
1 | |||||||||||||
2 | |||||||||||||
2 | |||||||||||||
2 | |||||||||||||
润滑油清单: | 润滑油清单: | ||||||||||||
序号 | 润滑部位 | 润滑部位 | 环境温度 | 环境温度 | 润滑油种类牌号 | 油粘度 | 油粘度 | 油粘度 | 周期 | 润滑油注油量 | 润滑油注油量 | 生产厂家 | |
六、技术文件
6.1一般要求
6.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
文图纸及文件应由供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6.1.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设备分批供货,后续设备有改进时,供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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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6.1.3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
6.1.4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种设备8套(安装、运行、维护手册),电子版本2套。所有资料上应标明“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字6.2.2供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3日内,即提供:·旋振筛支撑详图;基础留孔要求和基础荷载图;6.2.3供方、需方签定技术协议7天内,向需方提供施工设计正式资料,包括:·关闭和启动程序以及故障保护、报警设计;·控制箱至就地设备及远方DCS的电缆清单;·正式旋振筛详图;旋振筛基础留孔要求和基础荷载图;·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尺寸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技术说明书);·各设备结构说明书;主要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质量文件和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查计划。 |
的技术资料。
样。
6.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供方在投标时即提供:
·各设备的安装图,包括:旋振筛等;
·荷重(包括静载、动载)分布
·其它能说明问题的图纸;
·现场控制箱原理接线图,端子排接线图;
·控制箱与DCSI/O接口清单、仪表清单;
·各设备主要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损件清单和加工详图;(应注明材质);
·供货清单(含仪表、控制设备及其附件的供应清单);
·专用工具表和备件表;
·润滑油的牌号、油温、油量和换油周期;
·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质保证书;
·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技术说明书);
6.2.4设备发运同时供方向需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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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上述文件的最终版及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 |
·交货清单及装箱单6.2.5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设备和部件的工厂试验结果报告。·建设和安装期间实施的试验资料。·安装和性能试验后试验结果报告和资料。·在机组故障和设备故障情况下,装置性能及保护的描述。6.2.6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6.2.7供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工厂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
七、交货进度
详见商务部分
八、监造、工厂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
8.1监造
8.1.1依据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需方将有权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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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供方对质量的责任。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
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8.1.2监造内容 | 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8.1.2监造内容 | 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8.1.2监造内容 | 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8.1.2监造内容 | |||
序号 | 监造部套 | 监造内容 | 监造方式 | 监造方式 | ||
H | W | R | 数量 | |||
1 | 旋振筛 | 旋振筛等外购件进厂检验 | √ | 1 | ||
1 | 旋振筛 | 旋振筛生产、组装过程检验 | V | 1 |
8.1.3供方应在本技术规定书生效日期起15天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
和检验标准的目录。需方将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
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烟气脱硫规范书所列的相应标准。监造
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另行协商。供方必须为需方委托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
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
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
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1.4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供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
即停工待检。
需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供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
待检。如果需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需方书面
通知同意转为R点,供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需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
更改后,需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8.1.5对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供方有配合需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供方应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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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振动筛技术规范书·供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需方监造代表。·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 |
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供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8.2.1工厂检验、试验内容供方保证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应经试验后,证实其能满足指定要求的全部性能。供方应执行广泛的检验及试验项目、计划。供方应着重检验和试验需方代表要求的数据、试验结果,签名及提交报告等。8.2.2发货前试验和记录在供方发货前必须进行材料试验(包括各金属部件);并检查设计数据和控制质量。要提供需方六份试验证书。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供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支付。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 |
8.2工厂检查
8.2.3现场开箱检验
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
用由责任方负担。
试验后应提供校正曲线及试验报告。
8.3调试(启动)
进行的调试工作至少主要应进行:
·启动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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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并校正所有仪表和控制系统;
·检查启动用的所用设备
在启动的准备工作完成后,设备应在满负荷、75%、-50%及25%负荷下进行运行初
步测量。根据初步测量结果,应进行相应的调节控制。
8.4验收试验(保证值测试)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完成调试工作。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
方参加。供方应派专业人员参加并指导需方的人员进行验收试验,以保证试验符合供方
的建议,并和运行手册中的试验过程一致。供方提供的验收试验的专业人员和所有仪器
和表计,其费用应由供方承担。要用本技术规范应用的单位进行测量值和保证值比较。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性能验
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供方提供,参加方配合,
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需方确认。供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
配合和人员配合。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见相关标准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定。
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按需方要求进行
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供方提供。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
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
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
8.5商业运行
在验收试验成功完成后,第三方(监督方)应完成一份验收试验报告。所有验收试验
中的缺陷、错误功能和相应校正工作均应记载,并指明装置的保证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供方与需方必须签署此试验报告。
验收报告签署之前,供方对装置设备和其运行负全部责任;验收试验报告签署之后,
需方开始接管装置,逐步进入商业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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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技术服务和联络
9.1现场技术服
9.1.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表如下: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 9.1.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表如下: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 9.1.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表如下: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 9.1.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表如下: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 ||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职称 | 人数 | 备注 |
1 | |||||
2 | |||||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供方要追加人月数,但需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9.1.2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9.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9.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9.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
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9.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9.1.2.5供方须更换需方认为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9.1.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1.3.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
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
误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9.1.3.2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1.3.3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1.3.4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需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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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振动筛技术规范书
9.2培训
9.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供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9.2.2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下:培训计划和内容表 | |||
序号 |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计划人月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序号 |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计划人月数 | 职称 | 职称 | 人数 | 备注 | |
1 | 1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 | 需方现场 | ||||||
2 | 设备调试、运行 | 设备调试、运行 | 需方现场 | ||||||||
9.2.39.3设计联络会十、差异表列表。 |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9.4供方售后服务承诺 |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9.4供方售后服务承诺 |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9.4供方售后服务承诺 | 9.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事故,供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将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差异表 | 9.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事故,供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将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差异表 | 9.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事故,供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将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差异表 | 9.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事故,供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将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差异表 | 9.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事故,供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将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差异表 | 9.2.4供方为需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在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事故,供方接到业主方的通知后,将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并在24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业主方处理故障。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差异表 | ||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序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简要内容 | 条目 | 条目 | 简要内容 | 简要内容 | 简要内容 | 简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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