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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信访问题无锡办理情况(2016.7.26)

序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1

无锡市协调联络组〔2016〕3号受理编号17号:

宜兴市康护材料厂没有环评,排放废气,并认为宜兴市环保局不作为

1、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企业“无环评批复,排放废气” 的问题属实。

2、宜兴市和桥镇钟溪村南塘的康宜防腐材料厂,于1993年由宜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宜计经生字(1993)第580号)同意创办,当时环评法制制度尚不健全,没有相关环评手续。

3、2013年接到群众信访反映该企业废气扰民,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后,要求该企业对离心工艺废气进行处理,企业当年建成一套碱液喷淋设施投入正常运行。2016年接到对该企业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后,对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完善了废气治理配套设施,建成了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应急池,对危废仓库进行了密闭改造,制定了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于2016年5月17日、27日,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废气排放口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废气均达标。

7月19日夜间接到反映该企业的信访交办单后,宜兴市环保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突击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及仓库内有少量异味。

1、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2、责成环保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行为,将企业纳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以解决企业无环评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责成属地政府协调化解好厂群关系。

2

无锡市协调联络组〔2016〕3号受理编号28号:

宜兴市新街街道环保科技园附近的锦湖天辰小区多人反映,华润热电厂和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排放废气严重扰民。

一、经现场核查,反映两家企业情况属实。

二、关于反映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排放废气严重扰民”的问题。

1、基本情况

该企业主要从事燃煤发电,位于宜兴市环科园茶泉路66号,企业环评审批情况:企业“2*60MW热电项目” 2004年7月14日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审批,2005年3月30日投入试运行,2005年6月份通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监测,2005年7月27日通过环保 “三同时”验收。

2、调查处理情况

企业投产后,群众对其废气污染多次举报,为加强对该企业废气治理的监管,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在原除尘和脱硫废气治理设施的基础上,于2013年增加废气脱硝设施,并于当年建成后投运,经150米高烟囱排放。企业于2006年1月份安装SO2、烟尘、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环保厅联网,经监测达标,并验收。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7月19日SO2、烟尘、氮氧化物日均值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标准。

三、关于反映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排放废气严重扰民”的问题。

1、基本情况

该企业主要从事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的生产,共有两条生产线,一是家电用印刷版生产线,于2006年9月15日通过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于2008年7月21日通过宜兴市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二是家电用环保型预涂板生产线,于2012年3月6日经宜兴市环保局审批,于2013年1月22日通过宜兴市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

2、调查处理情况

企业投入生产以来,宜兴市环保部门确实收到过对该企业生产气味扰民的信访投诉,情况属实。宜兴市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涂装、烘干工序。2014年,宜兴市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建设废气高温裂解炉,采用高温焚烧处理,经监测废气达标,但仍有对该企业的气味投诉。2015年宜兴市环保部门再次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设施,督促该企业多次论证增添建设了6套粗效过滤+活性炭吸附的废气治理设施。2016年6月,该企业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后,由宜兴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废气排气口和厂界外废气进行监测,均符合排放标准,目前运行正常。

一、7月19日,宜兴市环保部门接到信访交办单后,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无异味,在线设施数据显示其废气达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标定也在正常范围内。7月20日复查时,检查情况没有变化。

二、7月19日,宜兴市环保部门接到信访交办单后,立即赶赴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厂界周边无明显异味。7月20日上午,又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情况没有变化。

1、宜兴市督促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2、宜兴市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提高废气治理水平,并责成属地政府妥善处理好厂群关系,化解厂群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

1、江阴市石庄化工园区环评时周边群众不知情;澄星集团下属热电厂等几家企业未批先建及三同时有问题;2、化工园区内还有其他企业有未批先建的情况,化工园区有恶臭气味;3、想了解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1公里是否符合要求;4、园区内企业偷排废水;5、希望限制化工园规模。

1、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2、石庄化工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年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的审批(苏环管(2008)41号),并在江阴市政府网站(www.jiangyin.gov.cn)上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到5月10日,第二次公示为2007年5月20日到6月6日,公示期间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60份,回收160份,其中对园区建设支持的有133份、无所谓27份。

今年以来,江阴市受理了部分群众反映化工园区入驻项目环评不知情的投诉。石庄园区化工项目按照审批权限的要求,均由无锡市环保局审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规范要求,通过网上公示、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周边群众的意见,但是确实存在有部分群众不了解项目环评的情况。

一、澄星集团在石庄园区共建有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澄高包装有限公司、江阴澄星石庄热电有限公司四家企业。

(1)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PTA的生产。该公司“53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于2005年2月23日经国家环保部批准,2014年1月24日通过国家环保部“三同时”验收;“220万t/a精对苯二甲酸(PTA)二期技改扩能项目”于2015年1月23日经省环保厅批准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江阴市将督促企业按审批要求推进验收。

(2)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PTA配套原料罐区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取得无锡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锡环字[2016]4号),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及验收的情况下,企业陆续建设两只50000立方米对二甲苯储罐、1只500立方米扫线罐、1只1000立方米和1只1200立方米应急罐。江阴市环保部门发现上述情况后, 于2016年3月26日下发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澄环责改决字〔2016〕第03185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已建成储罐未经审批,不得投运。目前建成的五个储罐空置未投运。

(3)江阴澄星石庄热电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份开工新建两台150吨/小时水煤浆供热锅炉,并配套50万吨/年水煤浆制浆流水线1条(含3000立方储浆罐2只),上述设备、设施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于2016年3月建成投运。对上述行为,江阴市环保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于7月14日下达处罚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新增两台水煤浆供热锅炉(4#、5#炉)的生产使用,并处以罚金。7月24日澄星集团向江阴市报告说明:水煤浆锅炉为集团PTA项目配套供热,考虑到生产安全因素,PTA项目停产只能逐步实施,将于8月1日前对PTA项目停产,水煤浆锅炉同时停用。

(4)江阴澄高包装公司 “年产120万吨新型多功能PET片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虽已取得无锡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锡环字[2016]12号),但尚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即开始基建设备安装,对此环保违法行为,江阴市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澄环罚告字【2016】243号),责令立即停止该项目的建设,并处以罚金。

二、化工园区内其他企业未批先建的情况,化工园区有恶臭气味的情况。

1、关于反映“化工园区内还有其他企业有未批先建”的情况

在江阴市以往的执法检查中,确实发现化工园区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对四家企业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针对原有老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现正按照“三个一批”要求进行登记规范中。

2、关于反映“化工园区有恶臭气味”的问题

(1)、针对化工园区恶臭气味扰民的问题,江阴市环保部门从严监管,对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重从严,形成高压态势,2013年以来,江阴市对石庄园区污染问题突出的江阴中基化工有限公司、江阴瑞昊化工有限公司、江阴稻畑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大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PTA氧化残渣生产车间实施了关停。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12厂次,并进行跟踪落实问题整改。

(2)、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今年以来,江阴市环保部门坚持每周对化工园区开展2-3次夜间例行巡查,对化工企业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化工企业都在不断改进废气治理设施,部分废气排放重点企业建立了夜间厂界气味巡查机制,及时排查和解决发现的问题;多次召开江阴、常州两地联防联控协调会,组建联防联控微信群,及时加强信息沟通,逐步解决交界空气污染问题。按照化工园区整治要求,江阴市对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建立了监控平台,对各化工企业重点区域: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在线房等区域设有视频监控。

2016年5月起,江阴市又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化工企业达标整治行动,并邀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及组织化工专家对区内的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体检。

三、关于化工园区卫生防护距离1公里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江阴临港新城石庄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41号)的要求,开发区西边界与常州市界的空间防护距离不小于100米、开发区内居住区周边应设置不小于100米的绿化隔离带;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4】25号)的要求,化工区开发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的隔离带,并设有绿化带。因此,石庄化工园区的防护距离范围为:园区西边界与常州市界的空间防护距离不小于100米、化工区开发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的隔离带。

四、关于反映园区内企业偷排废水的问题,反映属实。

去年以来,江阴市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接管水或雨水排放口排放水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6厂次。江阴市环保部门均已立案查处。江阴市按照全省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整治要求,对园区内化工企业开展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整治,要求污水架空走、雨水明沟化,目前,园区内企业已基本完成改造。

五,希望限制化工区的规模

石庄园区的规划环评于2008年2月20日通过省环保厅审批,总规划面积13.746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化工用地2.507平方公里,目前已经开发1.285平方公里,化工用地实际开发率为51.2%。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严格落实环评批复的要求,严格控制开发规模,不新增化工用地。同时将加强对入区化工企业的管理,关停污染重、群众反响大的化工项目,为园区的发展腾出空间。

一、将排查汇总存在的问题与各企业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企业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将进一步推进化工园区监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和图像监控等在线监控能力,实现对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三废排放情况全时段实时监控;

二、在引进新项目的时候,将第一时间听取环保、安监、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一时间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并经管委会领导集体审议讨论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和实施建设;

三、江阴市加强检查力度,若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依据新《环保法》严肃查处。

4

江阴市东支工业园污水排入临港新城街道友谊河,并且沿线有散户养猪,猪粪排入友谊河。

1、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2、东支工业园区位于临港街道镇澄路北侧,河豚路西侧,园区始建于2003年,属村级工业集中区,共有企业共17家,职工总人数近900人。园区无污水管网,企业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友谊河,企业的生产废水是通过槽罐车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友谊河沿线东西两侧共有生猪养殖场四处,分别存栏生猪736头、100头、400头、580头,没有雨污分流和专用堆粪场,养殖污水直排旁边的友谊河。

1、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上半年制定了东支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计划,设计总长550米,目前已经完成招投标,预计在7月底8月初开工建设,10月底完工。同时要求园内所有企业开展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待管网建设完成后即刻接管。在管网未接通之前对镇澄路南排入友谊河的雨水排口处筑坝截污,然后用吸粪车将生活废水运至污水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由东支社区负责实施,费用由园内企业负责。

2、四户养殖场已无法达到畜禽污染整治要求,江阴市临港街道按照《临港街道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2016-2017年)两年行动计划方案》,原计划于2017年底实施关停,现提前于2016年7月25日起逐步实施关停,存栏猪在2016年8月15日前清理完毕,对养殖场实施拆除。

江阴市将严抓落实,并责任到人,确保以上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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