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DJSJSG-1标段(HBQJ-202308GL-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4: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DJSJSG-1标段(HBQJ-202308GL-00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J-202308GL-00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潜发改审批[2023]235号)批准建设,以《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潜江市东荆河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潜发改审批[2023]249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潜江交投路发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起于潜阳西路与袁梅大道交叉口,向西跨越东荆河左岸大堤,在东荆河老桥下游110米处跨越主河道,跨右岸大堤后终点与周矶街道城镇功能提升一期工程相接。项目建设总里程为2.671公里,设特大桥2099米/1座,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景观绿化、给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工期为36个月。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环保、水保、景观绿化、给排水、照明及与工程相关的迁改等其他工程,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2)施工内容部分: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照明、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DJSJSG-1标段 计划工期:1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 合同估算价:63000.0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履约期限:18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10月,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勘察设计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明确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8月24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合计满足上表第1、2、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例如: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本项目路基、路面施工的,应至少同时具备: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合计满足附录3第1、2项业绩最低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合计满足附录3第3、4项业绩最低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1)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2)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4、任何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5、任何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公路和桥梁业绩要求,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个人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1)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2)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