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隆安华侨管理区富侨大道南段(三涵路-358国道)设计(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909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左虹俊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隆安华侨管理区富侨大道南段(三涵路-358国道)设计(重)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0909001001

招标人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路线全长190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按规划配备建设管廊(管道)、后排绿地及消火栓。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预中标人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类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3.10%

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

左虹俊(证书编号:GX12021015920,身份证号:45010219******0514)

企业诚信评分

81.95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防城港市国门大道工程(EPC)总承包;2.百色市百东新区深百大道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服务;3.忻城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清水河大道、绕城主干线)勘察设计;4.三塘总部经济基地规划5路(规划12路-规划9路)设计;5.那历路南延快速路(明阳大道-扶绥县福宁路)项目南宁扶绥交界线-扶绥县福宁路段工程设计;6.柳州市白露大道东段工程设计;7.三嘉路(规划二路-九五大道)设计;8.合兴路-民族大道延长线立交设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江南29号路(9号路-22号路)设计;2.景州大道(景江大道-G324段)设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类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3.10%

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

赵胜兵(证书编号:1425369,身份证号:43012419******0813)

企业诚信评分

97.03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华兴路延长线工程(K1+220~K6+540段);2.江南9号路(35号路-40号路)设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1.南宁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设计(II标);2.南宁市华兴路延长线工程(K1+220~K6+540段)。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单位资质

类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33.00%

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项目负责人

谢惠静(证书编号:GX12022028060,身份证号:45272319******0045)

企业诚信评分

78.57分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兴业大道、兴工大道、科技一路、科技二路道路新建与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三嘉路(九五大道-规划七路)。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南宁市连福-安吉立交一期工程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详见附件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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