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
金额
523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3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71-811105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24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166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3】5000070号文批准;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配套工程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3】62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3】210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慈溪市交通运输局以 慈交审批【2023】1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第STSG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采用高架道路+地面道路形式,路线起点位于城市北环(桩号 K5+600),终点位于周浒公路(桩号 K14+210),路线全长 8.61km。高架道路起点位于城市北环北侧(桩号K5+600),终点位于周浒公路南侧 30.5m 处(桩号K14+186),全长8.586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次要干线功能,全部控制出入),兼顾城市快速路功能,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起点位于城市北环北侧(桩号K5+600),终点位于周浒公路(桩号K14+210),全长8.61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主要集散功能),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批复概算总投资约57.1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8.15亿元。
全线设主线高架桥8586米/1座,辅路跨线桥1738米/1座,地面道路桥 58米/2座,沿线设互通式立交 3 处,分别为城市北环交叉处的高新互通(南侧平行匝道纳入本项目)、北三环交叉处的高王互通、周浒公路交叉处的历山互通(北侧平行匝道纳入本项目),设平行匝道桥1886/8座。预留中横线枢纽互通1处(仅实施228高架桥变宽部分,其余均不在实施范围内)。
2.1.2 配套工程概况:
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配套工程是慈溪智创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基础设施(一期)的一部分。路线起于新兴大道,终于周浒公路,长 6.09 千米,实施内容为宗汉互通(2 对平行匝道)、地面道路外侧辅路(含人、非道)和被交路金水路(长 349.5 米)等工程。地面道路外侧辅路设计速度 30 千米/小时。
2.1.3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概况:
通苏嘉甬铁路:电气化铁路,高速铁路、双线设计速度 350 km/h,为无砟轨道。高架道路涉铁范围对应道路桩号里程为K5+874~K5+964,总长为90m;地面道路涉铁范围左幅对应道路桩号里程为K5+876.5~K5+952.5,总长76m ,右幅对应道路桩号里程为K5+886.9~K5+962.9,总长76m。G228下穿通苏嘉甬高铁采用3×30m 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简支桥面连续小箱梁下穿,从通苏嘉甬高铁299 墩~300墩之间通过,公路桥梁平面位于R=1480 的圆曲线上,与苏嘉甬高铁交叉角度为 155.5 度。
高架道路下穿通苏嘉甬铁路采用桥梁形式,地面道路下穿采用桩板结构。
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约523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309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TSG标段。
第STSG标段: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下穿通苏嘉甬铁路涉铁范围内高架道路、地面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修复(不含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第STSG标段施工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8个月);
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730日历天),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下穿通苏嘉甬高铁立交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正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澄清、修改和补正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供投标人下载,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修改和补正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 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孙塘路339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630129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1-81110517
    电子邮件:2721425746@qq.com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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