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项目办办公楼及临时生活设施修缮改造施工项目(SLEQ-LYG-FJ1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扬180519833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项目办办公楼及临时生活设施修缮改造施工项目(SLEQ-LYG-FJ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项目办办公楼及临时生活设施修缮改造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5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LEQ-LYG-FJ1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连云港段起自宿迁市与连云港市交界,沿古泊河向东北方向,止于宿连航道与盐河交汇处,全长约22公里。本工程整治航道里程约15公里(古泊善后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7.141公里航道不在本工程整治范围内),整治起点位于龙苴大桥下游约1.1公里处,终点位于盐河口。
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项目办办公楼及临时生活设施修缮改造施工项目主要包括:善南船闸部分机修车间改造成三间临时职工宿舍、面积约107.08m2,综合楼部分房间改造、面积约1523.6m2,新建钢结构临时职工宿舍、面积约521.6m2,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LEQ-LYG-FJ1标段,工程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装修等)以及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施工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50万元的房建土建工程或钢结构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满足的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c、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d、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房建土建工程或钢结构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a、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6投标人其他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双信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系人:周先生、邱先生、王先生
电  话:0518-817651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高扬、胡继军
电    话:18051983384
邮    箱:309461603@qq.com
工作QQ:309461603(投标申请人主动添加QQ)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价法(双信封)”,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本标段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8月23日21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7时30分,未在上述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10.3开标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者银行本票形式缴纳,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者银行本票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10.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0.6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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