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安县花桥镇刘阳村等4个村、芦洪市镇大竹村等2个村和新圩江镇中田农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旱改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宇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1
公告正文


东安县花桥镇刘阳村等4个村、芦洪市镇大竹村等2个村和新圩江镇中田农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

(旱改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比选公告


东安东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开展东安县花桥镇刘阳村等4个村、芦洪市镇大竹村等2个村和新圩江镇中田农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旱改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安县花桥镇刘阳村等4个村、芦洪市镇大竹村等2个村和新圩江镇中田农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旱改水)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地址:东安县花桥镇刘阳村等4个村、芦洪市镇大竹村等2个村和新圩江镇中田农村社区,具体以立项文件为准。

三、项目概况: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东安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若干意见》(湘政[2014]34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43号)、《关于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8]18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东安县耕地后备资源的实际情况,选定东安可开垦耕地,进行以旱改水、土地开发为主要形式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开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水稻耕作管护和其他工程。

四、项目要求

结合比选人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现场踏勘资料等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耕地质量评定暂行办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规范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对《东安县花桥镇刘阳村等4个村、芦洪市镇大竹村等2个村和新圩江镇中田农村社区土地整治项目(旱改水)》开展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评、评定、复核,形成文字、数据库、图件成果等),并确保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五、应选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项目的能力。

比选报价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为:(大写)捌万捌仟壹佰叁拾贰元整(¥88132.00元)含税。

(二)应选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均按否决比选资格处理。

(三)应选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比选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选响应文件组成:

1.应选函

2.应选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应选人基本情况表

6.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7.业绩证明

8.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商务方案

9.应选报价表

10.其他

(二)应选响应文件制作

1、各应选人应当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应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纸质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如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

2、应选响应文件应采用档案袋密封。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应选人名称”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三)应选报名、比选文件获取和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名和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2 8 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 8 3117:30 止(北京时间),由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疫情期间如不方便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可电话联系 周宇杰 进行报名获取相关电子比选文件。

2、地点。报名和参加比选的地点为东安东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女英东路。应选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者,取消其比选资格。

3、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9 2 11 00 分(北京时间)

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办法”规定的评分方法、评审因素、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应选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应选人为成交候选人,公示2日无异议后,比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九、比选成交人的确认

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按照比选标准比选结束后,在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原湖南现代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上公布。

十、其他

除前文要求外,应选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时,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应选人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与比选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

4、应选人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比选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十一、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东安东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女英东路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390929098

电子邮件:273557742@qq.com

十二、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为东安东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监督人:庾先生,电话 17775735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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