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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工程EPC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双墩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2023年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等项目(东地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2-05 |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工程EPC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工程EPC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3年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等项目(东地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3】106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工程EPC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WZ00282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WZ00282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双墩水岸人家四期建设项目列入双墩城市更新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36.86亩,项目分东西两个地块,总投资约13.76亿元。东地块北邻天静宫路,南邻龙湖北路,东邻瓦埠路,西邻罗集路,占地面积约77.43亩,建筑面积约16.2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2栋住宅楼、1栋物业配套、1 栋9班幼儿园,住宅总套数1060套;西地块南邻华佗路,东邻吴王路,西邻石弓山路,北侧为规划支路,占地面积约59.43亩,建筑面积约12.5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0栋住宅楼、1栋配套用房,住宅总套数832套。项目施工建设周期约为900天。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137600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建设周期约9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两个地块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开工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机电、给排水、暖通安装、内外装修、智能化、室外工程等所有项目建设阶段)涉及到的所有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并提出处理措施以指导施工,检测数量及频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579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3.1.1.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1.1.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和地基基础检测);
3.1.1.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包含正在履约中的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除外)。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2023年12月26日 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北城综合服务中心
邮 编:231131
联系人:程林
电 话:0551-6639862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系人:孙云峰
电 话:0551-6272196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6622816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857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工程EPC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正文.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