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古河镇、梅白镇、长宁镇、花滩镇、竹海镇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2-511524-04-01-614443】FGQB-00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量典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2-511524-04-01-614443】FGQB-00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宁县古河镇、梅白镇、长宁镇、花滩镇、竹海镇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II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长宁镇(东风村、三村村、坪上村、曙光村、天星村、农权村、石桥村、石坝村、海水村)、花摊镇(大坡村、丰坪村、宁春村、石梁村)、竹海镇(高坝村、利民村、什字村、新桥村、联盟村、永和村)建设规模为项目区规划实施土地平整面积约457亩,新增耕地约436亩、垦造水田约21亩,建设投资约1100万元。(具体以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批复为准)。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市级验收,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指标入库)。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测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指标入库,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勘测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土地清查、可研编制、勘测、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实施前)、真彩三维激光雷达点云航摄及数据处理(实施前)、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立项报批,施工过程技术服务,工程复核、航空摄影正射影像(实施后)、竣工测量、竣工成果资料组卷、编制竣工报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新增耕地及垦造水田核定、新增耕地及垦造水田指标入库备案(含现场举证)及有关技术审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协助占补平衡耕地指标流转交易等。
  工程施工工作内容: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垦造水田、坡改梯、开发复垦(水田、旱地);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提灌站、新建蓄水池、输水管道、涵管;田间道路工程:整治田间道、整治生产;其他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的施工;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指标入库前的种植养护等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实施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核准的施工图和预算内容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勘测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③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符合本章3.1.1条要求的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⑤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18 00:00 至 2023-04-09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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