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邻里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
邻里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满足工业生产及相关行业经营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报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4]453号备案立项,拟实施邻里中心项目。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招标人经研究并报经上级批准,拟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采用总承包发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邻里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邻里中心项目。
1.3标段名称: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邻里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1.4项目地点:射阳县临海镇海印大道东侧、沙印东路南侧。
1.5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212平方米。
1.6一期工程建设内容:酒店、商业。包括房建、外立面、精装修(含硬装)、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暖通等)、建筑智能化、配套工程(内部道路、场地、园林绿化、地下综合管网)内容等。
1.7一期工程建设规模及相关控制指标:约54000平方米(地上约44000平方米、地下约10000平方米)。
其中:
(1)酒店地上建设规模:约35000平方米。
(2)商业地上建设规模:约9000平方米。
(3)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
1.8一期工程建设周期:2年(分两部分实施)。
(1)第一部分:一期工程项目的房建、外立面、配套工程内容等;
(2)第二部分:精装修(含硬装)、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暖通等)、建筑智能化等。
1.9项目工程建设标准
(1)酒店:满足国家、省、市、县有关行业会议、周边群众、商旅需求的现代化、智慧化、品质化酒店。
(2)商业:满足周边居民、企业、商旅相关生活需求的便利化、标准化、现代化、智慧化、品质化的商业中心。
(3)地下室:满足酒店建设功能的配套需求。
1.10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
(1)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项目方案设计、项目一期建筑初步设计、项目一期建筑施工图设计、项目一期装潢方案设计、项目一期装潢初步设计、项目一期装潢施工图设计、项目一期景观附属方案设计、项目一期景观附属初步设计、项目一期景观附属施工图设计。
(2)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红线图”、“规划要点”、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1.11最高投标总价限价:39872.20万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50万元。
(2)建安(含采购)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8922.2万元。
1)酒店建筑、装饰、安装最高投标限价:27220.52万元。
2)商业部分最高投标限价:3269.70万元。
3)地下室部分最高投标限价:5505.50万元。
4)附属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926.48万元。
1.12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含完成招标范围与内容全部工作所需)。
(1)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部分范围与内容全部工作所需)。
(2)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部分范围与内容全部工作所需)。
1.13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14质量标准:合格。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相关服务:优良。
1.15质量与安全目标
(1)全部工程创“省二星”标化工地;
(2)争创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3)奖罚措施:
1)获得“省二星”标化工地,按文明施工措施费省二星级标化增加费费率计取;未能获得“省二星”标化工地,不计取该项费用。
2)获得省优质工程“扬子杯”,按“扬子杯”对应合同价2%奖励。
(4)安全无事故。
1.16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17合同价格形式
(1)勘察、设计项目:总价合同。
(2)采购与施工:单价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2.3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类似工程业绩。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方案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方案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中包含有“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24000平方米、且酒店合同额达20000万元的酒店项目”业绩,或具有“国内五星级酒店(或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项目”业绩。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
2)合同扫描件;
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或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章印)、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加盖备案部门备案章印)等】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进场交易证明章印);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酒店建筑面积、酒店合同价格等)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6)五星级酒店(或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证明材料(如有)
①国内五星级酒店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国家旅游局五星级酒店评定批复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②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绩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说明”原件的扫描件中的酒店名称。
③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包括:六善酒店及度假村;丽晶酒店及度假村;洲际酒店及度假村;Kimpton酒店及餐厅;华邑酒店及度假村;皇冠假日酒店及度假村;英迪格酒店;索菲特酒店;费尔蒙酒店;诺富特酒店;铂尔曼酒店;威斯汀酒店;喜来登酒店;至尊精选酒店;瑞吉酒店;凯悦酒店;君悦酒店;柏悦酒店;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温德姆酒店;丽兹.卡尔顿酒店;W-Hotel;艾美酒店;JW万豪酒店及度假酒店;万丽酒店及度假酒店;凯宾斯基酒店;安纳塔拉酒店;嘉里大酒店;香格里拉大酒店;四季酒店;文华东方酒店;卓美亚帆船酒店;卓美亚喜玛拉雅酒店;卓美亚酒店;悦榕庄酒店;朗廷酒店;千禧酒店;瑞斯丽酒店;宝丽嘉酒店;钓鱼台国宾馆;美高梅酒店;半岛酒店;永利酒店;华尔道夫酒店;康莱德酒店;希尔顿酒店;希尔顿逸林;波特曼酒店;瑰丽酒店;亚特兰蒂斯酒店;丽笙酒店;宝格丽酒店;安缦酒店;维景国际。
④若投标人拟投的“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名称不在上述范围之内,需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向招标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可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若投标人自认为其业绩酒店“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国际知名品牌酒店”,但酒店名称不在上述范围之内或未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业绩。
7)同一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名称、合同中的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名称、挂牌酒店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如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名称、或合同中的项目名称、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为xxx地块,项目建成后包含有xxx酒店),凭业绩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说明原件的扫描件确认。
8)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或在合同备案表中体现,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9)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星级酒店(或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证明材料(如果有)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4)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7本次招标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8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9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0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费用支付办法
3.1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因此,本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工程款分别按三个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勘察设计费用,三是除农民工工资、勘察设计费用以外的工程进度款。
3.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1)每部分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付每部分工程对应合同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第一部分施工至±0、第二部分完成施工工程量达合同工程量20%时,再付每部分对应合同价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第一部分施工至主体封顶完成、第二部分完成施工工程量达合同工程量70%时,再付每部分对应合同价的6%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3勘察、设计费用支付办法
1)承包人分别完成建筑方案设计与报批、酒店装饰装修方案设计(经招标人批准同意),分别付各对应勘察、设计合同费用的20%。
2)承包人分别完成第一部分施工图设计、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且图审合格后,分别付至各部分对应勘察、设计合同费用的60%(含以前已支付)。
3)承包人完成各部分采购与施工期间有关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完成竣工图纸工作),履行工程竣工验收职责,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分别付至各部分对应勘察、设计合同费用的90%。
4)承包人完成各部分工程质保(第一、二年)期间有关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分别结清剩余勘察、设计费用。
3.4除农民工工资、勘察设计费以外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1)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①桩基工程全部完成,付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5%。
②基础工程全部施工至±0.00,且土方回填完成后,再付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10%。
③主体结构封顶,再付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10%。
④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再付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5%。
⑤外立面施工完成,再付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10%。
⑥附属工程完工,再付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5%。
⑦一期工程(第一部分)竣工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70%(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⑧一期工程(第一部分)竣工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审计工作结束,付至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审计审定价的90%(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85%(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⑨自一期工程(第一部分)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中标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按一期工程(第一部分)审计审定价×0.5%作防水工程质保金,结清其余款项(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⑩待中标人完成(5年)防水质保期质保工作后,退还防水质保金。
2)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①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20%,付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5%工程款。
②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40%,再付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10%工程款。
③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60%,再付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10%工程款。
④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80%,再付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10%工程款。
⑤全部工程完工,再付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5%工程款。
⑥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
⑦一期工程(第二部分)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审计工作结束,付至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审计审定价的90%工程款(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对应施工合同价的85%(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⑧自一期工程(第二部分)竣工验收合格(指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中标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按一期工程(第二部分)审计审定价×0.5%作防水工程质保金,结清其余款项(包括以前已支付的进度款、农民工工资)。
⑨待中标人完成(5年)防水质保期质保工作后,退还防水质保金。
说明: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工程发票后支付工程款项。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4日8: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定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临海纺织染整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临海镇(机场路东侧)
联 系 人:王成
联系电话:189 2186 368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0515-82881234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案、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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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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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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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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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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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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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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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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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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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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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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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设计文件评审 |
满分:35分; 合格分: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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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7名。 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若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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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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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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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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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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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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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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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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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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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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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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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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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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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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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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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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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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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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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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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调研,分析项目区位、周边产业、服务人员等,作为项目设计依据,并提供现场踏勘记录及航拍(非卫星图),现场航拍图不少于4张。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可研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符合规划、可研要求。 4、各专业设计(总平面图规划、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内装修等各专业)说明齐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足可研要求,同时符合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设计完整、合理,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保证方案的落地性,必须包含总平面布置图、出入口分析图、建筑功能布局分析图、车行流线分析图、人行流线分析图、消防流线分析图、景观分析图、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竖向设计规划图等,道路系统构架清晰合理,充分考虑景观与功能相结合,并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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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建设要求。 2、结合酒店建设标准评审需求,对酒店的功能排布、运营动线进行具体分析,提供平面分析图。 3、酒店建筑平面(每层)、立面(四个立面)、剖面图(至少包含客房区、宴会区各一个剖面); 4、商业建筑平面(每层)、立面(四个立面)、剖面图(至少包含2个不同位置剖面); 5、公寓建筑平面(每层)、立面(四个立面)、剖面图(至少包含2个不同位置剖面); 6、图纸内容详细全面,深度满足方案报批审查部门的审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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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6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且具有地方文化特征。 4、立面设计需融入高纺园的特色、文化。 5、提供总平面鸟瞰图、酒店单体彩色效果图、商业楼单体彩色效果图、公寓单体彩色效果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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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2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可研及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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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可研及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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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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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规划报批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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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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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以及完成招标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5、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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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1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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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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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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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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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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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