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嘉陵监狱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1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3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0817-366380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817-378518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31

二、项目名称:2025年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河北路38号D-1-43 1,40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阆中市河东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汉王祠路235号3层302号 1,7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市锐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蔬菜 蔬菜 内江市众和意农产品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勤劳豆制品加工坊、船山区肖四猪血店 各种时令蔬菜(包含但不限于根菜类、茎菜类、叶菜类、花菜类、果菜类、食用菌、豆芽类)等及老豆腐、魔芋、凉粉、猪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所有蔬菜应保证色泽鲜嫩、外表观感好,必须清洗干净,无泥,无杂质,无腐烂,无枯黄败叶、无病虫害、无霉斑、无异味、无污染,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不超标等现象。其包装符合蔬菜包装技术要求和环保要求,不得对蔬菜有损伤和污染。且老豆腐等加工制品不得有破损、异味、变质等现象,大蒜、生姜单个重量不低于 50 克。 1(批) 1,400,000.00 1,400,000.00

合同包2:

货物类(阆中市河东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干杂调味品 四川省绿科禽业有限公司、重庆小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南充鸿泽食品有限公司、广汉市薯缘淀粉制品厂、开远市渝林工贸有限公司、成都孔师傅食品有限公司、汉源县康大坪家庭农场、内黄县翼翼辣椒作坊、重庆岩泉食品有限公司、成都罗氏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广味鲜食品有限公司、湖北莲厨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四川久可粮油有限公司、南充三友调味品厂、成都李记红娇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宜宾碎米芽菜有限公司、四川南充果州日化厂、四川省天渠盐化有限公司 观感好、无霉烂变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鸡蛋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的规定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且鸡蛋及其等加工制品不得有破损、异味、变质等现象。 1(批) 1,700,000.00 1,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琼黎明谭雪梅(采购人代表)张颖赵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27900元,其中包1(12600元)、包2(15300元),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该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5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公司联系邮箱:yaomuzhaobiao@163.com

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①收款单位: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开 户 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陵支行

③银行账号:48190120000006497

④行号:3146730000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一段3号

联系方式:0817-3663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0817-378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17-3785188

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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