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安保管理服务安全管理服务医疗秩序维护服务消防预防管理服务反恐应急处置保安服务商务及技术偏离表保安队员治安特勤消防特勤人员消控室社保商业意外保险办公设备保安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服务业监控及消控出入口管理安检设备巡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值班交通指挥疏导现场事件处置查看会议记录运行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内勤专员勤务文档信息采集文宣电脑办公软件文字编写巡逻安保服务人工消耗材料机械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可休憩喝水电瓶车充电更衣放置设备安全教育岗位责任考核秩序管理服务工具物品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管理大中修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交接方案
金额
3183.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jy2022-f-g-033
预算金额3183.48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陈处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秦0512-57362278
中标公司江苏常诚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183.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SJY2022-F-G-033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周华川、 陈赟、魏荣、唐雁、刘栋、曹国强、孙冬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常诚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财智商务广场1幢2002-2007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31834800.00)
代理服务费:209880.00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服务时间 |
1 |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
31834800.00 |
贰年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
联系人:陈处 联系电话:0512-55233072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陈秦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传真:0512-57362278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0日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招标文件-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doc招标文件-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doc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江苏常诚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江苏常诚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
名称)参加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
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常诚润保安服务有限公
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0人,营业收入为10368.99万元,资产总额为4719.00万元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金
2022年9月8日
注: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须按本项目规定行业填
写,否则其声明函不予认可。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SJY2022-F-G-033采购单位: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文件昆山市政府采购
第四章:招标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七章:《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
5.服务时间:二年。4.采购需求:东部医疗中心占地面积31.02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面积为67285平方米;实际床位1400张,包括传染楼床位200张。院区共设机动车位停车位1400个,非机动车位1200个。本次安保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服务、医疗秩序维护服务、消防预防管理服务、反恐应急处置等,做好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医院内交通指挥疏导,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具体详见招标书.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32176000.00)2.项目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1.项目编号:KSJY2022-F-G-03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招标文件售价:0元。2.获取招标文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2年0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远程开标及注意事项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2年09月19日09:30至09:40(北京时间);3.远程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09:30(北京时间);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响应失败。
六、其他事项(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6.注意事项5.3CA咨询:0512-57379257。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6.政府采购政策5.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4.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投诉监督电话:0512-57310854。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本招标文件由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事项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账户信息: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2201986448051507259开户行:建行昆山城中支行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绿色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联系人:陈秦联系电话:0512-57362278传真:0512-57362278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处联系电话:0512-5523307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1.采购单位: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一、招投标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08月24日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二、投标文件说明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服务管理内容、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四)投标报价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五)投标文件的组成5.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投标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投标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报价分析表》中的招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1.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1.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1.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3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
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1.6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如实填写,格式见第三章)1.5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1.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1.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2.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三章)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2投标书二(报价部分):1.10供应商必须提交“1.1-1.5”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如实填写,如需填报,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3.3项目方案;3.2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3.1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3投标书三(技术及其他部分),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2.3供应商必须提交“2.1-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4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5供应商必须提交“3.1-3.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质疑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4.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如委托代理人为外聘律师,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等。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等。2.6提出质疑的日期;2.5必要的法律依据;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半小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进行网上签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一)开标六、开标和评标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2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二)资格审查、信用查询3.本项目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投标人须自行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三)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内容的保密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投标: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5.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5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七、废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六)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2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1通过资格审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中标通知书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1.中标人的确认八、中标结果
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3.合同的签订2.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账户信息: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2201986448051507259开户行:建行昆山城中支行九、中标服务费3.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文件3套,用于项目归档使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一、未尽事宜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十、监督
授权委托书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档结构表格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说明: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标书结构 | 投标函 | 格式2、投标函 |
标书结构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3、开标一览表 |
标书结构 | 投标报价明细表 | 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 |
标书结构 | 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 格式5、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
标书结构 |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 格式6、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
标书结构 | 承诺函 | 格式7、承诺函 |
标书结构 | 投标单位情况表 | 格式8、投标单位情况表 |
标书结构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 |
标书结构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标书结构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11、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格式2、投标函年月日
7.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5.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4.我方最后报价含服务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4)恶意串通;(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8.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格式3、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9.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注:本表格式不得修改,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效标的后果自负。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服务时间 | 总报价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注: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服务管理内容、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一)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服务时间(24个月) | 二年费用(元) |
1 | 保安队员 | ||||
2 | 治安特勤 | ||||
3 | 消防特勤 | ||||
4 | 消控室 | ||||
5 | …… | ||||
6 | |||||
总计投入费用 | 人 |
2.条目举例如下:劳保、人工、统一专业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或修改,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1.投标报价明细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以整个服务期限计算),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说明:投标报价明细表(二)年月日
序号 | 条目 | 测算标准 | 单价价格 | 项目总价 |
1 | 人工成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 | |||
2 | 社保 | |||
3 | 商业意外保险 | |||
4 | 办公设备 | |||
5 | 保安服装 | |||
6 | 通讯器材 | |||
7 | 巡检器材 | |||
8 | 福利费 | |||
9 | 税金 | |||
10 | 管理费 | |||
11 | 其他 | |||
… | … | |||
总计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5、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3.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服务管理内容、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资格证或上岗证 | 所担任岗位 | 其他 |
1 | ||||||
2 | ||||||
3 | ||||||
… | ||||||
投标人:(单位盖章)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6、商务及技术偏离表年月日
品目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服务时间 | ||||
付款方式 | ||||
其他要求 | ||||
… |
致:(采购人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函格式7、承诺函注: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不填写视为无偏离。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8、投标单位情况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投标人(盖章):
1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成立日期 | |||||||
2 | 总部地址 | ||||||||
3 | 本地办事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必填,涉及澄清、解释等的书面形式沟通) | ||||||
6 |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 人 | 单位2021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
7 | 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8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9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须按本项目规定行业填写,否则其声明函不予认可。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11、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致:(采购人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单位盖章)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二、项目编号:KSJY2022-F-G-033一、项目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部医疗中心)安保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四章招标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岗位职责(一)岗位及人员配置项目概况:东部医疗中心占地面积31.02万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二层面积为67285平方米;实际床位1400张,包括传染楼床位200张。院区共设机动车位停车位1400个,非机动车位1200个。本次安保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服务、医疗秩序维护服务、消防预防管理服务、反恐应急处置等,做好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医院内交通指挥疏导,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四、采购内容及要求三、服务时间:二年。
岗点 | 日班 | 中班 | 夜班 | 备注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同丰路口 | 1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门诊广场机动车引导员 | 1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门诊出入口 | 1 | 0.5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传科出入口 | 1 | 0.5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急诊南侧引导员 | 1 | 0.5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前进路 | 2 | 2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行政办公路口 | 1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非机动车 | 1 | 0.5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北广场 | 2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西广场 | 1 | 0.5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行政楼1楼 | 1 | 0.5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行政楼景观沿河道 | 1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病房楼东侧景观休息区 | 1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职工非机动车区域 | 1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职工地下停车区域 | 3 | 1 | 1 | |
地面及外围出入口 | 社会地下停车区域2人/万平方米 | 8 | 4 | 4 | |
一期病房组 | 传科楼 | 1 | 1 | 1 | |
一期病房组 | 病房楼 | 2 | 2 | 2 | |
一期病房组 | 病房楼安检(2套) | 6 | 6 | 6 | 安检设备3人/一套 |
室内组 | 传科门诊 | 1 | 0.5 | ||
室内组 | 门诊安检组(2套) | 6 | 3 | 安检设备3人/一套 | |
室内组 | 门诊1楼 | 3 | 1.5 | ||
室内组 | 门诊2楼 | 2 | 1 | ||
室内组 | 门诊3楼 | 2 | 1 | ||
室内组 | 门诊4楼 | 2 | 1 | ||
室内组 | 急诊抢救室 | 1 | 1 | 1 | |
室内组 | 急诊安检(1套) | 3 | 1.5 | 安检设备3人/一套 | |
室内组 | 急诊区域 | 2 | 2 | 2 | |
室内组 | 急诊2楼 | 1 | 1 | 1 | |
室内组 | 急诊3楼 | 1 | 1 | 1 | |
室内组 | 急诊4楼 | 1 | 1 | 1 | |
室内组 | 科研楼1楼 | 1 | 0.5 | ||
室内组 | 行政楼1楼 | 1 | 1 | 1 | |
消控室 | 监控中心 | 2 | 2 | 2 | |
消控室 | 消防控制中心 | 2 | 2 | 2 | |
小计 | 67 | 47 | 33 | 147 | |
治安特勤 | 机动巡逻 | 4 | 4 | 4 | |
治安特勤 | 场内车辆 | 3 | 2 | 2 | |
消防特勤 | 消防巡查 | 2 | 2 | 2 | |
消防特勤 | 微消防 | 3 | 2 | 2 | |
保安岗点数 | 需配备人数 | 管理人员 | 治安特勤 | 消防特勤 | 合计 |
147 | 196 | 11 | 19 | 13 | 239 |
注:1.管理人员岗位:常驻项目经理1名、队长1名、副队长1名,停车班长1名、外围班长1名,门诊急诊班长1名、病房班长1名、治安专员1名、消防专员1名、内勤专员2名。2.每周40小时制或5天8小时制(四班三转),具体工作时间可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3.中标后,以上岗位人员均需持保安员上岗证到岗,消控室除持保安员上岗证外还需持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做无效标处理。 |
岗 位 | 职 责 | 具 备 条 件 | 备注 |
管理人员(内勤专员除外) | 配合医院完成各项治安、消防巡检工作,并完成保安工作的检查、培训、考核 | 身体健康,反应敏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 男性50周岁(含)以下 |
消防特勤 | 配合医院完成各类岗位巡查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监控、出入口管理、消控室值班巡查、交通指挥疏导。 | 身体健康,反应敏捷,能迅速反应力,良好的现场事件处置能力。 | 男性50周岁(含)以下 |
消控室值班人员 | 应熟练操作消控设施,,查看并记录消控设备得运行情况,并随时处置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得火警及故障情况 | 身体健康,反应敏捷,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 男性55周岁(含)以下女性50周岁(含)以下 |
内勤专员 | 配合医院完成各类勤务、文档、会议记录、信息采集、编辑文宣等工作, | 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编写能力 | 女性,50周岁(含)以下 |
保安队员 | 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交通指挥疏导、应急处置 | 政审合格;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服从医院管理,有工作责任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 男性55周岁(含)以下女性50周岁(含)以下,(女性比例不超过保安队员总人数的20%) |
治安特勤 | 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交通指挥疏导、应急处置 | 政审合格;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服从医院管理,有工作责任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 男性50周岁(含)以下 |
4.若中标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安保服务合同:3.服务年限为二年(具体进驻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撤场时间顺延。)3.医院每月对保安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考核标准以医院标准为准)。2.服务公司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保安进行全面管理,并积极主动的与医院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1.服务公司对进驻医院的保安须进行相关的治安保卫工作培训,并针对医院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规定进行全面岗位培训。(三)岗位要求
公共场所区域是指:医院停车场、室外走道、室内除办公区域、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其他区域等。(1)公共区域保安要求5.保安工作要求:(3)中标单位应合法用工,保安的工资及社保待遇不得低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2)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保安人员;(1)严禁将承包的保安管理服务转包他人;
要求:消防监控室24小时双人在岗,需对消防报警系统操作流程熟练熟悉,如有报警需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并记录查看情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汇报相关人员及保安队长,电梯内报警需及时应答并联系医院相关人员及保安队长汇报。(3)监控及消控保安要求要求:门卫24小时有人在岗,留意观察出入人员的情况(如有类似醉酒、抢救的人员),及时对保安队长和医院相关人员汇报并协助处理,并对医院内快递的接受和登记。(2)门卫保安要求标准:过道进出安全畅通、公共场所区域内秩序井然,停车位停放车辆整齐有序,文明管理,严格管理好所停车辆的安全。制止因人为因素所产生的不良行为,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如有发现立刻劝离带出医院,每2小时的安全防火检查,使医生及患者的车辆平安进出,维护医院安全和谐。要求:保安人员每2小时巡逻点检1次,根据各个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
(3)保安服务人员上岗前应向招标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备案);所有保安服务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2)所有保安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1)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带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6.其他要求(5)服务期内,服务方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应急任务,采购人有权更换服务地点(各院区),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考核细则,服务方需无条件响应。(4)保安项目经理负责日常管理以及与采购单位的沟通工作,对于服务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工作人员,一经采购单位提出,服务方必须立即更换。
4.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3.采购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需求配备安保人员数量,费用按照实际安保人员数量支付。2.投标人在实际服务中,若服务人员、服务期限有增减,按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按实结算。1.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五、综合说明(4)中标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
1.服务时间:二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承担两个月管理服务费的违约金。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一、合同内容根据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从事项目,签订本合同书。乙方:甲方:第五章合同文本
⑤合同附件。④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③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①本合同书;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解释顺序如下: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1.院区各指定一个可休憩喝水电瓶车充电更衣放置设备的地方;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一)甲方责任二、甲、乙双方的责任4.甲方聘用的人员。3.服务范围;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秩序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1.乙方在从事秩序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责任
6.有权要求乙方使用符合有关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工具、物品及消耗材料等,对所使用的品种、品牌有知情权和建议权。5.有权对乙方派往本合同服务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严重不达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人员。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和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人员配备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3.审批乙方拟订的管理大中修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2.审批乙方拟订的秩序管理服务年、季、月度计划。1.审批乙方拟订的秩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1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11.委托乙方对违反管理服务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10.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报告等服务信息。9.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可追究乙方违约行为。如因乙方服务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服务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8.对乙方服务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纠正,从而达到行业质量标准。7.对乙方在秩序管理开办时投入配置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相关用品的数量、质量及使用状况有监督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7.法规政策规定的甲方应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16.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任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15.乙方的服务、管理被甲方认可,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甲方将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乙方发书面通知。14.对乙方按甲方要求摆放的物品、设施等,甲方不得私自变更、损害、毁坏,如有变更、损害、毁坏,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原物或按原价负责赔偿。13.乙方从事合同范围以外的服务,属于有偿特约和其它服务,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签好签证单,乙方凭此单向甲方结算费用。
6.有权要求甲方办公人员遵守有关秩序服务制度。5.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规定对违反秩序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4.接受秩序管理主管部门、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的检查监督。3.拟订管理大中修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2.拟订秩序管理服务年、季、月度计划,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1.拟订秩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11.建立本服务的秩序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0.对医院内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9.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秩序管理的专项服务业务并自行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8.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确保服务质量达到甲方满意。7.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检查进出物品、询问来访人员、车辆,并做好动态记录。
1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行业的服务工作标准进行检查。17.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戴本公司胸卡,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负有对甲方各项信息的保密义务。16.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甲方主管部门和领导。15.乙方应加强对其员工的职业安全保障,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其员工购买保险,及时支付员工的薪酬。其员工发生任何工伤、意外伤害、纠纷时,乙方应自行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责任。14.因乙方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甲方和任何第三方出现人员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向甲方提交年季月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2.甲方按月付款(根据双方确认的每月考核结果支付),并在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转帐到乙方帐号或支票支付。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价/24。四、费用及结算21.法规政策规定的乙方应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及招标方秩序管理有关规定和服务标准。20.乙方使用的护卫设备及相关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1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服务工作质量检查和服务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
3.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2.乙方除应为保安人员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1.合同期限内,服务费不变。五、其它4.对于需要乙方垫资的相关费用,甲方以乙方实际垫付的金额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若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该笔费用,乙方有权在超出约定时间期限收取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3.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加班费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1.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2.出现甲方秩序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的其它终止合同的事项的,甲方有权终止秩序管理合同。1.合同到期未续签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六、合同终止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依据招投标书、服务合同和秩序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服务标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对工作中的不足将以书面形式汇总至乙方,由乙方根据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在下次检查中作为复查项目,若乙方没有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整改,甲方将督促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处以罚款。
2.4乙方应主动积极地与业主共同组建义务消防队,对消防工作负有相关责任。2.3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2.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三偿付违约金。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八、其它约定2.6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即人员全部配备到位);或者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秩序管理权,不撤出本秩序管理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或不清算代收代缴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乙方:备案机构:7.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合同需提交昆山市财政部门备案,由备案部门加盖电子备案章。5.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一、评标办法: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合同签定地:帐户:开户行: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可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小、微企业二、采购政策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然后通过软件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软件自动生成,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中标人。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其它90%(权重)。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的中标单位。
3.监狱企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所投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承接,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三、评分标准5.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三中提交。4.绿色采购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相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不超过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价格分(10分)
备注:复审评审指标初审评审指标(二)评审指标(90分)
指标 | 描述 | 分值 |
资格性检查 | ||
符合性检查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质保期(如有)、付款方式、投标内容 |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10分) | 价格评审指标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10 |
技术部分(90分)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以下5项内容:1.项目整体分析,2分;2.项目管理模式、特点,2分;3.项目管理设想,2分;4.计划总体模式,2分;5.项目配套措施,2分。缺项的事项不得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事项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90分) | 规章制度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以下5项内容:1.服务人员安全文明规范,2分;2.服务档案管理制度,2分;3.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2分;4.内部岗位职责,2分;5.人员培训制度,2分。缺项的事项不得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事项不得分。 | 10 |
技术部分(90分) | 应急预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至少包括以下2项内容:1.特殊事故(情况)措施,3分;2.治安应急措施,3分。缺项的事项不得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事项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90分) | 交接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交接方案,至少包括以下2项内容:1.交接程序,3分;2.交接内容(财务、档案、人事等),3分。缺项的事项不得分;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事项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90分) | 合理化优惠措施 | 投标人提出的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具有针对性、实质性的优惠措施,每有一条得2分,最高6分,无针对性、实质性优惠条款不得分。 | 6 |
技术部分(90分) | 规范用工 | 投标人提供在履行合同期内,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人员的招收、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参加社保等)的承诺,得2分。注: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扫描件。 | 2 |
技术部分(90分) | 管理人员(除内勤专员) | 男性,45周岁(含)以下: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高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③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同时满足上述①-③项,每满足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学历证明、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中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证书,还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截图。 | 6 |
技术部分(90分) | 消防特勤人员 | 男性: ①中级(四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②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③退伍证。同时满足上述①-③项,每满足一人得2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中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证书,还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截图。 | 8 |
技术部分(90分) | 消控室值班人员 | 具备中级(四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满足一人得1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中消防证书,还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截图。 | 6 |
技术部分(90分) | 内勤专员 | 女性,45周岁(含)以下: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具备高级(三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③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同时满足上述①-③项,每满足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学历证明、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中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证书,还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截图。 | 4 |
技术部分(90分) | 治安特勤 | 男性:45周岁(含)以下:①高级(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②救护培训合格证③退伍证。同时满足上述①-③项,每满足一人得2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其中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还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查询结果页面完整截图。 | 8 |
技术部分(90分) | 项目人员优化配置 | 拟配备保安人员中(除上述人员外),具备退伍证和救护培训合格证的,有1人得1分,最高6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 6 |
技术部分(90分) | 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 投标人单位人员中具有防暴恐安全教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3分。注:提供人员证书、人社局网站在线打印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 3 |
技术部分(90分) | 荣誉证书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合同期内所服务的项目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以颁发时间为准)的,市级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省级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2分。注: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及对应的服务合同扫描件。 | 2 |
技术部分(90分) | 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3 |
技术部分(90分)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医院类类似业绩,每有一份得2分,最高4分。注: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 | 4 |
第七章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6.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投标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4.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评分点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认证、业绩、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电子件,如因证明材料不清晰影响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扣分。3.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2.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第三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昆山市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山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已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或者开标时以各种理由不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第八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失信行为,诚信记录分减10分,供应商诚信记录起始基础分为60分,失信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一年。第七条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失信行为、不良行为等诚信信息,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记录,在昆山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用。第六条供应商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惩罚得当、信息共享的原则。第五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七)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的;(六)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五)履约验收不合格的;(四)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三)未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二)不遵守开评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不良行为,诚信记录分减为零分,不良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为处罚生效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十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经查实,利用产品授权等方式控制货源的;(八)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七)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四)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第十条在供应商诚信信息记录变更登记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告知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如认为诚信信息有误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据,经核实后,如发现有误,应当予以修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已被依法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失信行为。(十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十)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昆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8年8月21日起执行。昆山市财政局2016年3月1日发布的《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昆财规字〔2016〕2号)同时废止。第十二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评审时,要结合供应商的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诚信记录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等内容。第十一条采购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响应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