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发行载体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发行载体管理机构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CNSC-22RZZL001841
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发行载体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信托公司作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发行载体的管理机构,受中核租赁委托,向投资人发行以信托财产为支持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履行合同约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职责,对信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报告以及持续信息披露等
北京
自选聘结果公布至本次申请的债券的发行到期日,在此期间,选聘机构提供持续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信托业务开展资格证书或监管批复。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近3年(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五份类似项目业绩(央企租赁ABCP、ABN),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如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5)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9日18时42分—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6层
联系人:李航
电话:010-6331 52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张孝炎
电话:010-6331 5259
电子邮件:zhangxy@puyuan.com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收件人:张孝炎
联系电话:010-6331 5259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31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9日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