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2024JGLEQ-SG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2024JGLEQ-SG施工项目已经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泰发改发〔2024﹞111号和泰交建许字〔2024〕00009号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自东风路交叉处西侧,向东布线,连续跨越春晖路、春兰路、泰融路、站东路,止于泰顺路交叉处东侧,路线全长2.549公里。本项目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形式,主线高架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
全线共设置1座主线高架桥,为姜高路高架主线桥,全长1924.0 米;2座上下匝道桥,全长425.4米;6座互通匝道桥,全长2806.2米;1座主线拼宽桥,全长285.0米;4座地面桥,全长159.0米;设置东风路互通式立交1处,同步实施排水及综合管线、景观、照明等配套工程。
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约10.96亿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024JGLEQ-SG标,约946716322.5元,主要内容包括:实施内容以招标清单为准,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互通立交和上下匝道、线外道路改造、小型结构物、绿化填土、雨污水、综合管线、防护、安全设施、监控、照明、声屏障以及施工范围内预留预埋设施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内容;负责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工作,至工程交工验收,负责缺陷责任期养护和保洁、工程保修养护等工作,协助工程竣工验收。
2.3合同期限:900天;缺陷责任期:自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的快速路或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较好的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的快速路或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9)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24年7月~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10)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1号
招标联系人:王润华
联系电话:0523-86890161
招标代理: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
联系人:吉意
联系电话:13775689825
电子邮箱:327917568@qq.com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0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0:00时。
招标文件获取:(1)未交纳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3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