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4.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zx-2023-090
预算金额94.02万元
招标公司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许杰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璐楠176871740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X-2023-090
项目名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0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X-2023-090
项目名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40200.00元
最高限价:940200.00元
采购需求:引进一家主副食品配送商为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提供配送服务。
1)采购伙食配送品目如下: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2、食用油类:军粮以外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3、蔬菜类:生鲜蔬菜;4、粮食及制品类:军粮以外大米、面粉、面条、米线、卷粉、其他等; 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酱类、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当地特产等;8、冰淇淋类:奶酪、冰淇淋;9、海鲜类:海鲜类产品;10、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11、时令性原料:时令蔬菜、鲜活等应季食品;12、饮料类:豆奶、酸奶、等奶制品,果汁、雪碧、可乐等。
注:以上所述的内容均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标的采购包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是否需要供应商供货,由招标人按其单位规定决定)
2)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项目实施地点: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实际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4)配送时间:常规配送需按照招标人当日的计划,涉及配送早餐在上午06时30分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余食品在上午09时00分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余配送(临时保障和临时补单等):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起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终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6)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年服务费约47.01万元,2年合计约94.02万元。
7)质量要求:配送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和卫生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17687174044@163.com,并致电采购代理公司(刘璐楠 17687174044)。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宾川县白塔路百亿工业园区
联系人:许杰
联系方式:1375959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联系人:刘璐楠
联系方式:17687174044
2023年10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起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终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17687174044@163.com,并致电采购代理公司(刘璐楠 17687174044).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宾川县白塔路百亿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许杰1375959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理市万花路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联系方式:刘璐楠17687174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楠
电 话: 17687174044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X-2023-090
项目名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0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X-2023-090
项目名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40200.00元
最高限价:940200.00元
采购需求:引进一家主副食品配送商为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提供配送服务。
1)采购伙食配送品目如下: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2、食用油类:军粮以外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3、蔬菜类:生鲜蔬菜;4、粮食及制品类:军粮以外大米、面粉、面条、米线、卷粉、其他等; 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酱类、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当地特产等;8、冰淇淋类:奶酪、冰淇淋;9、海鲜类:海鲜类产品;10、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11、时令性原料:时令蔬菜、鲜活等应季食品;12、饮料类:豆奶、酸奶、等奶制品,果汁、雪碧、可乐等。
注:以上所述的内容均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标的采购包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是否需要供应商供货,由招标人按其单位规定决定)
2)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项目实施地点: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实际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4)配送时间:常规配送需按照招标人当日的计划,涉及配送早餐在上午06时30分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余食品在上午09时00分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余配送(临时保障和临时补单等):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起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终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6)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年服务费约47.01万元,2年合计约94.02万元。
7)质量要求:配送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和卫生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17687174044@163.com,并致电采购代理公司(刘璐楠 17687174044)。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宾川县白塔路百亿工业园区
联系人:许杰
联系方式:1375959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联系人:刘璐楠
联系方式:17687174044
2023年10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起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终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17687174044@163.com,并致电采购代理公司(刘璐楠 17687174044).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东段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宾川县白塔路百亿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许杰1375959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理市万花路苍洱天籁小区B-98幢
联系方式:刘璐楠17687174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楠
电 话: 1768717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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