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md-242011cs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回繁宇024-234164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D-242011CS
项目名称: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餐饮和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餐饮和物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23416469咨询。}
2. 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届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邮箱地址:lnmd@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203841080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张士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张士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二号街2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024-2581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            
联系方式:回繁宇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回繁宇
电 话:  024-2341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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