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购买胎牛血清、脊髓灰质炎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等试剂比选公告
金额
42.2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参选企业:
为工作需要,拟采购胎牛血清、脊髓灰质炎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等试剂,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肠道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北京微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报价;具体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4.参选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42.24万元,最高限价42.24万元。
采购清单
序号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是否进口
1 1
胎牛血清500mL
12
12000
144000
2 1
脊髓灰质炎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2
19000
38000
3 1
麻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20
2500 50000
4 1
风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20 2500 50000
5 2
肠道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
3 46800 140400

三、技术要求
(一)包1:
1.胎牛血清(进口)
①适用于细胞培养。
②严格QC标准通过微生物、内毒素、血红蛋白等多项检测,经过三级0.1μm过滤制造。
③每瓶规格为500mL。
2.脊髓灰质炎病毒(Sabin株)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①须适用于ABI 7500。
②适用于粪便、肛拭子样本的检测。
③在同一反应中可同时定性检测Ⅰ、Ⅱ、Ⅲ型脊灰病毒疫苗株(Sabin株)及其变异株。
④试剂盒规格不少于48T/盒。
3.麻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①须适用于ABI 7500。
②适用于咽拭子、病毒分离物等样本的检测。
③能够检测不同毒株麻疹病毒,对麻疹病毒以外的其他病原体均不能检出。
④试剂盒规格不少于48T/盒。
4.风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①须适用于ABI 7500。
②适用于咽拭子、病毒分离物等样本的检测。
③能够检测不同毒株风疹病毒,对风疹病毒以外的其他病原体均不能检出。
④试剂盒规格不少于48T/盒。
⑤与提供的麻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应为同一厂家,使用相同反应程序。
(二)包2:肠道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盒
①须适用于ABI 普通PCR仪,后续兼容所有高通量测序平台(二代测序)和单分子测序平台(三代测序)。
②适用于咽拭子、粪便、肛拭子、病毒分离物等样本的肠道病毒全基因组的扩增捕获,产物可用于后续高通量测序的建库,通过新一代高通量测序分析,能够准确定型并发现新的变异,追踪病毒变异情况。
③涵盖肠道病毒所有亚型(EV-A、EV-B、EV-C、EV-D),涵盖常见型别(EVA-71、CVA16、CVA6、CVA4、CVA10、CVB3、CVB5、E6、E11、E30、CVA24等)。
④试剂盒规格不少于24T/盒。
四、商务要求
(一)包1:
1.交货期及地点
①由用户指定发货时间及是否分批次发货。发送货物前一周内,中选供应商需向用户提供发货日程表。
②胎牛血清最后一批次货物需于10月底前到货。
③麻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最后一批次货物需于10月底前到货。
④风疹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最后一批次货物需于10月底前到货。
⑤脊髓灰质炎病毒(Sabin株)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最后一批次货物需于11月底前到货。
⑥须将试剂直接运输到省疾控中心指定的交货地点。
2.付款方式
收到所有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中选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售后服务
(1)包装及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生产厂家应在有效期内保证试剂的质量。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对确因试剂检验表明是试剂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试剂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在得到通知后,到达最终用户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如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试剂,试剂厂家有义务尽快通知用户,并按用户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4)验收试剂进行留样再测的结果如与原结果不一致,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换货服务。
(5)送样时,胎牛血清有效效期不少于12个月;脊髓灰质炎病毒核酸多重检测试剂盒有效效期不少于4个月;其他试剂有效效期不少于8个月。
(二)包2:
1.交货期及地点
①由用户指定发货时间及是否分批次发货。发送货物前一周内,中选供应商需向用户提供发货日程表。
②肠道病毒全基因组捕获试剂最后一批次货物需于11月底前到货。
③须将试剂直接运输到省疾控中心指定的交货地点。
2.付款方式
收到所有货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中选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售后服务
(1)包装及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生产厂家应在有效期内保证试剂的质量。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对确因试剂检验表明是试剂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试剂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在得到通知后,到达最终用户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如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试剂,试剂厂家有义务尽快通知用户,并按用户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4)送样时,试剂有效效期不少于6个月。
注:以上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应答,未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则参选无效。
五、评选标准
包1:最低评标价法
包2:单一来源采购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3年6月7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杨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包2的受邀供应商将资料交送后请于现场等待评审。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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