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4]n0485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野0371-659454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408房间)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ZB[2024]N0485号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万元)
1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20.00
20.00

5、采购需求: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408房间)
3、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方式: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418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现场提交。逾期提交的、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130113
2、       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项目联系人:袁野
电    话:0371-65945493
 
采   购   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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