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湖南永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YLZB[CS]2020001的闽江师专仓山校区14#至17#楼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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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闽江师专仓山校区14#至17#楼结构安全检测鉴定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16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师专仓山校区;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提供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六份。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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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后30日内我校支付项目总额的1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为中标价的5%(即人民币5800元)。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内要为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10、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中标人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①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 %(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30%。 ②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③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中标人应按货款的30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①若中标人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交易价15%的损失。 ②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中标人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中标人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采购人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交易价15%的损失。 ③依据合同规定采购人提出换货的,中标人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进口设备为60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人全额退还货款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4)中标人未能按照要求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 若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100万元的设备,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货款的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高于100万元且低于1000万元的设备,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货款的0.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30%。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采购人权利 违约金及对采购人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采购人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6)违约终止合同 中标人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采购人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6.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6.2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约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乙方: | 湖南永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 | 住所: |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桃花岭村斜塘组0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鹏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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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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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360748653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浦发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6030154800001721 |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