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2021年群众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8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044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2021年群众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良安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5号附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87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2021年群众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服务范围:负责15场展览活动的展览大纲,组织策划,展览方案,文稿撰写和媒体宣传,作品组织,作品冲印,装框装裱,证书制作,奖品发放,平面宣传设计,户外宣传展示,橱窗灯箱宣传海报制作,布展撤展,物料运输,展览期间展厅运维和作品看护及展览相关配套活动等工作;服务要求:1.展览内容应涉及美术、书法、摄影、创意设计、文创等各种艺术门类。2.供应商负责完成展览展示作品的征集、评审、保管及退还等工作,展览期间必须保证作品的完整性,作品如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3.供应商负责作品的运输和搬运工作,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负责协助做好展览活动文字、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群众反馈等文档收集存档工作等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15场展览活动全部完成为止;服务标准:1.供应商需有效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推广展览活动;对于大型展览活动开幕仪式等重要环节应有不少于1家省市级或专业艺术类各新闻媒体频道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访、网络直播、纸媒报道、电视网络媒体视频等。2、展览室内及户外宣传展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桁架喷绘、展览前言海报、展馆灯箱宣传海报、指示牌及氛围营造装置等(具体数量及尺寸规格根据展览实际情况由采购人确定);大型展览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另行添置户外氛围营造布置(如:开幕式活动、门头及道旗等)。每场活动执行前,需上报活动执行方案及物料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邓琳(评审小组组长)、杜培新、丁雨禾(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00000元;备案号:(2021)0691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23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028-61375575转601。七、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文化馆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路1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8-8733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莉娟;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莉娟 电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10101202100044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馆2021年群众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良安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5号附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87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2021年群众艺术展览策展布展服务;服务范围:负责15场展览活动的展览大纲,组织策划,展览方案,文稿撰写和媒体宣传,作品组织,作品冲印,装框装裱,证书制作,奖品发放,平面宣传设计,户外宣传展示,橱窗灯箱宣传海报制作,布展撤展,物料运输,展览期间展厅运维和作品看护及展览相关配套活动等工作;服务要求:1.展览内容应涉及美术、书法、摄影、创意设计、文创等各种艺术门类。2.供应商负责完成展览展示作品的征集、评审、保管及退还等工作,展览期间必须保证作品的完整性,作品如有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3.供应商负责作品的运输和搬运工作,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负责协助做好展览活动文字、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群众反馈等文档收集存档工作等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15场展览活动全部完成为止;服务标准:1.供应商需有效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推广展览活动;对于大型展览活动开幕仪式等重要环节应有不少于1家省市级或专业艺术类各新闻媒体频道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访、网络直播、纸媒报道、电视网络媒体视频等。2、展览室内及户外宣传展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桁架喷绘、展览前言海报、展馆灯箱宣传海报、指示牌及氛围营造装置等(具体数量及尺寸规格根据展览实际情况由采购人确定);大型展览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另行添置户外氛围营造布置(如:开幕式活动、门头及道旗等)。每场活动执行前,需上报活动执行方案及物料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邓琳(评审小组组长)、杜培新、丁雨禾(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00000元;备案号:(2021)0691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23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028-61375575转601。七、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文化馆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路1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8-8733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莉娟;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莉娟 电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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