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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公路服务中心辛集市省道衡井线(S392)田庄路口至晋州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公路服务中心辛集市省道衡井线(S392)辛集衡水界至田庄路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8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3】1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辛集市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辛集市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省道衡井线(S392)辛集衡水界至田庄路口段,位于辛集市。
2.1.2建设规模: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省道衡井线(S392)辛集衡水界至田庄路口段, 位于辛集市。项目桩号范围 K31+630 至
K46+930,长15.300公里,一、二级公路,沥青
混凝土路面。K31+630至K44+302段为二级路,路面宽11.4米;K44+302至K46+930段为
一级路,其中:K44+302至K45+750段路面宽21.4/22.5,K45+750至K46+930段路面宽2×
11.25米。(一)路面工程:K31+630至K44+302全幅、K44+302至K45+750上行段,2段
共长14.120公里,铣创旧路4厘米沥青混凝土,对严重病害进行处治,铺筑4厘米细粒式沥
青混凝土,路面标高不变;K45+750至K46+930上行段,长1.180公里,对严重病害进行处
治,加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路面标高抬高4厘米。(二)桥面处治:对2座桥梁铣创
重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三)其它:更换破损路肩石,重新施划标线。 2.1.3计划工期: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辛集市公路服务中心辛集市省道衡井线(S392)辛集衡水界至
田庄路口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的全部相关工作。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22或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1.3业绩要求:2019年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公路的养护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现场网上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其中:预留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6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辛集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辛集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11-83222009。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6 09:00至2024-03-03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填 写信息,点击“确认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 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 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 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 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辛集市公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辛集市兴华北路 247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345 号鑫鹏商务酒店 5 楼 |
邮编: | 05236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平者 | 联系人: | 杨锷 |
电话: | 0311-83221384 | 电话: | 0311-8307076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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