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大河桂泵站10kV外线工程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华诚招[2024]第019号
预算金额14.8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18226546235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丽17775286618
中标公司安徽汇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华诚招[2024]第019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大河桂泵站10kV外线工程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镇清联路17号
成交金额:1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严成、杨麟、郭晨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中标单位业绩:(1)合同名称:安徽芜湖10kV清埭125线与10kV奎湖174线联络新建网架结构优化工程等四个项目。(2)安徽芜湖繁昌区10kV黄浒181线华邦支线网架结构优化工程等三个项目。(3)安徽嘉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废钢加工配送)项目厂房电力及配套设施设计(4)安徽芜湖无为35kV昆山变牛埠II线10kV配套送出工程等两个项目(5)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外线项目勘察设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182265462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11号东联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7775286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话:17775286618
二、项目名称:芜湖大河桂泵站10kV外线工程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镇清联路17号
成交金额:1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大河桂泵站10kV外线工程设计 服务要求: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及现场调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项目深度和质量均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化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等。 服务时间:自成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服务标准: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严成、杨麟、郭晨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中标单位业绩:(1)合同名称:安徽芜湖10kV清埭125线与10kV奎湖174线联络新建网架结构优化工程等四个项目。(2)安徽芜湖繁昌区10kV黄浒181线华邦支线网架结构优化工程等三个项目。(3)安徽嘉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废钢加工配送)项目厂房电力及配套设施设计(4)安徽芜湖无为35kV昆山变牛埠II线10kV配套送出工程等两个项目(5)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110kV外线项目勘察设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
联系方式:182265462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11号东联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7775286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话:1777528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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