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成环审函[2021]521号)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中创新航材料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排气筒合并)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及其咨询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项目名称: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中创新航材料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经济开发区创和路西段1号(经度:103°47'53.156",纬度:30°13'9.289")。
公示信息由来:企业于2022年2月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9月20日取得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眉市环建函【2023】74号),于2023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11422MA7HRTWD1D001V),于2023年12月委托四川丽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创新航材料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目前企业正在试运行中,暂未进行环保验收。本次变动拟将现有项目磷酸铁锂生产车间(4万t/a)烧结烟气采用的4套“天然气焚烧+高效除尘装置”+4根35m高排气筒改成4套“天然气焚烧+高效除尘装置”+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拆除原有的4根排气筒,新建1根排气筒,处理装置不变;拟将现有项目磷酸铁锂生产车间(6万t/a)烧结烟气采用的6套“天然气焚烧+高效除尘装置”+6根35m高排气筒改成6套“天然气焚烧+高效除尘装置”+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拆除原有的6根排气筒,新建1根排气筒,处理装置不变。本次变动不涉及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平面布置等的变动,只涉及磷酸铁锂生产车间废气排气筒数量及位置的变动,本次变动属环境保护措施发生变化,本次不新增产品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料,本次变动不会导致污染物种类、排放量增加。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变动为非重大变动。为此,编制了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取得了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二、公示内容:中创新航材料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排气筒合并)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咨询论证意见。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88330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