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化工产品检测实验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7.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cm-yyq-202411-006
预算金额27.5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719-8362275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明先生13177452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化工产品检测实验区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SYCM-YYQ-202411-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化工产品检测实验区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51 万元,招标人为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 测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化工产品检测实验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 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化工产品检测实验区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化工产品检测实验区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 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中 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上述岗位人员配备须满足国家相关规 范规定且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公告 发布之后);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6.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 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 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将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 33 号 1 幢 1-25-2)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 33 号 1 幢 1-25-2)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 50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19-83622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 33 号 1 幢 1-25-2 联 系 人: 明先生 电 话: 13177452777 电子邮件: 5210020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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