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环保收尘系统检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13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3-620303-04-02-907660
预算金额137万元
招标公司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科元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环保收尘系统检修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已在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22号;项目代码:2303-620303-04-02-907660),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保收尘系统检修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收尘系统检修属于该项目的配套工程,拟对系统9台布袋除尘器进行检修及升级改造,使其满足甘肃省最新要求的10mg/Nm³的排口含尘浓度指标。
改造工程量包括:壳体改造、修复;过滤材质整体更换;脉冲清灰系统整体检修、更换;螺旋输送机及卸料器整体检修、更换;对除尘管道漏风部位进行补强处理,法兰加装密封垫;对产尘点位补强抑尘装置,提升收尘效率;对除尘器净气室及箱体进行整体打磨,全部进行喷漆、防腐处理;除尘风机整体检修、更换;对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加装脉冲控制仪,所有电气元件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排放口排放粉尘浓度低于10mg/m³。一年生产330天,一天工作24小时。
2.1.3投资估算:约137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2 月10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设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布袋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设施、工艺条件、运行参数等的设计,派驻人员长驻施工现场,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本项目环保收尘系统检修所需的设备、材料、备件等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布袋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设施范围(含风机):防腐处理、布袋更换、设备安装及维护检修、工艺管道施工、动力电气施工、仪表自控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开车直至性能考核合格等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等的要求,并协助业主办理竣工验收。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完成本期专业分包内容的建设。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现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需满足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安全、环保、消防的专项竣工验收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 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分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分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2018年10月1日~ 2023年9月3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 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人员须配齐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 3 年(2020年10月-2023 年10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18 时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46)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截止时间10月18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日9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 80 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王科元13830599154、王文昌18193596275
电子邮箱:812648541@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光15101922866、崔志斌 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10月13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已在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22号;项目代码:2303-620303-04-02-907660),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保收尘系统检修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收尘系统检修属于该项目的配套工程,拟对系统9台布袋除尘器进行检修及升级改造,使其满足甘肃省最新要求的10mg/Nm³的排口含尘浓度指标。
改造工程量包括:壳体改造、修复;过滤材质整体更换;脉冲清灰系统整体检修、更换;螺旋输送机及卸料器整体检修、更换;对除尘管道漏风部位进行补强处理,法兰加装密封垫;对产尘点位补强抑尘装置,提升收尘效率;对除尘器净气室及箱体进行整体打磨,全部进行喷漆、防腐处理;除尘风机整体检修、更换;对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加装脉冲控制仪,所有电气元件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排放口排放粉尘浓度低于10mg/m³。一年生产330天,一天工作24小时。
2.1.3投资估算:约137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2 月10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设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布袋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设施、工艺条件、运行参数等的设计,派驻人员长驻施工现场,及时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编制竣工图纸等系列工作;采购内容为:本项目环保收尘系统检修所需的设备、材料、备件等的采购及供应;施工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布袋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设施范围(含风机):防腐处理、布袋更换、设备安装及维护检修、工艺管道施工、动力电气施工、仪表自控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开车直至性能考核合格等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等的要求,并协助业主办理竣工验收。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完成本期专业分包内容的建设。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现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需满足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安全、环保、消防的专项竣工验收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 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分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分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2018年10月1日~ 2023年9月3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或 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人员须配齐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 3 年(2020年10月-2023 年10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18 时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46)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前(截止时间10月18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日9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 80 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王科元13830599154、王文昌18193596275
电子邮箱:812648541@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光15101922866、崔志斌 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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