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2436.5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8-440607-04-05-568192
预算金额2436.56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佛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詹工0757-833677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57-82298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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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607-04-05-5681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西江水厂内混凝土屋顶、构筑物、清水池、预留地等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规划总容量约为9.7811兆瓦(最终以实际光伏组件安装容量为准)。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组件为N型单晶双玻不低于700Wp光伏组件,组件尺寸为2384*1303*33mm。 | ||
招标内容 | 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8-440607-2024-0001-01-01 项目名称:佛水环保节能增效项目(一期)西江水厂9.781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9时30分 一、招标文件答疑 1、问: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符合得分要求的光伏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能否在施工部分资信标业绩评分中得分? 答: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且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其提供的业绩可以参与本项目施工部分资信标业绩的评审。 2、问:用户需求书→第二部分设计要求及规范→4.5.2(6)10kV动力电缆采用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铠装电力电缆(ZR-YJV22-8.7/15kV)。最小截面满足相关标准热稳定、动稳定的要求,最大截面不大于240mm2. 初设图中,光伏开关站引至客户电房的10kV电缆为ZR-YJV22-8.7/15kV-3*400mm2,是否需要调整? 答:是,按初步设计图标准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关于COS报价清单的澄清:如因报价软件或投标系统的原因不能保留四位小数的,投标人填报的每瓦综合单价报价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不一致时,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佛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14楼 联系人:詹工、赵工 联系方式:0757-83367791 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李工、钟工 联系方式:0757-82298632 2024年12月4日 | ||
工期(交货期) | 15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4365656.5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级)。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专业二级 (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 年5 月至2024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若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的,则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7.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7.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7.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8.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8.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8.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9.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9.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2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8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18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佛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济西路16号供水大厦14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詹工、赵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36779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钟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298632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3722 |
发布责任人 | 钟伟明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gfxwj/sbmgfxwj/fsszwfwsjglj/content/ post\_6093572.html)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工程预结算编制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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