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机尾链轮体等配件(二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eg-ff-23-g1-w-00255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虎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机尾链轮体等配件(二次)
项目编号JZEG-FF-23-G1-W-0025515采购经理赵虎-19999722712
报名截止时间2023-11-10 09:00报价截止时间2023-11-10 11: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物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交货期备注
2802010001I机尾链轮体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载机尾105S02600102E-12按矿方要求交货 
2802030001I舌板组件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5S026001042按矿方要求交货 
2802030002I舌板组件山西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辙机机头108S03/0101042按矿方要求交货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国家标准,产品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12个月,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或调换。 二、到货地点:新疆拜城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矿三、到货时间:货物必须于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到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及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装卸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损耗。 六、包装标准,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 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执行质量标准和成交书所规定的产品双方共同验收,异议自到货后30日内提出,由出卖人负责解决。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核对无误,履行内部审批程序,3个月付清货款(不计利息)(总金额超5万留质保金) 九、担保方式:无。 十、违约责任:执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支付赔偿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出卖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标牌标识规范,资证齐全,并对产品违法所造成的处罚承担责任;2、免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3、供货厂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技术条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商务条款和物资(材料)明细、备注信息,以及上传相应企业资质(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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