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实际可售面积约20亩)出售处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
招标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
代理联系人廖先生189790379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实际可售面积约20亩)出售处置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实际可售面积约20亩)出售处置项目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进行出售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中标方)支付全部苗木款项后,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前将上述苗木自行运离苗木所在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上述苗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法律责任。乙方对苗木所在场地具体位置、苗木质量等在协议签订前已经现场勘查并知晓无异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或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开标时经初审合格的法人和自然人需携带上述资料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五、报名时间、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标人可至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填表报名,参与报名投标,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标的以现状投标,投标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质量、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六、咨询和现场踏勘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联系。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踏,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前往对项目标的进行查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报名后自行在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一楼会议室(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一楼会议室(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周知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充分考虑招标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如:迟到、资料不全、弃标等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18979037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
地 址: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18979037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18979037969
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实际可售面积约20亩)出售处置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实际可售面积约20亩)出售处置项目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荷山路、白阳路项目红线范围内21.78亩苗木进行出售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中标方)支付全部苗木款项后,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前将上述苗木自行运离苗木所在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上述苗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法律责任。乙方对苗木所在场地具体位置、苗木质量等在协议签订前已经现场勘查并知晓无异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或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等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开标时经初审合格的法人和自然人需携带上述资料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五、报名时间、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标人可至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填表报名,参与报名投标,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标的以现状投标,投标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质量、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六、咨询和现场踏勘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联系。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踏,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前往对项目标的进行查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报名后自行在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一楼会议室(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一楼会议室(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周知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充分考虑招标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出,如:迟到、资料不全、弃标等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18979037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公共事业部
地 址:新余市渝水区钟灵大道99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18979037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1897903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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