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00120230823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00120230823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9-12 15:53
递交时间:2023-09-12 15:5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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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03,7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轨道交通白居寺站、椿萱大道站、物流园南站TOD综合开发交通影响评价答疑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轨道交通白居寺站、椿萱大道站、物流园南站TOD综合开发交通影响评价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交通工程是不是交通规划类技术职称? 答: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2、规划设计是不是交通规划类技术职称? 答: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3、项目合同额大于40万,合同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交通影响评价,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项目合同额大于40万,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交通影响评价,需交通影响评价内容金额大于40万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项目类别至少包含2种交通方式,项目周边紧邻2种交通方式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以上提问信息不足,无法判断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为“交评”、“交通评价”、“交通研究”、“交通咨询”等字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 答:“交评”、“交通评价”、“交通研究”、“交通咨询”属于“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且业绩要求中的其余内容也需满足后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6、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中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针对本条款质疑如下: (1)现行法律条文中尚无具体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要进行审计的公司并没有具体指向哪类公司,招标时是否要求提供审计报告,由招标人自主决定。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投标人可以参与符合招标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 (2)目前本地设计行业企业中,除一些国企设计院及大型咨询企业,大部分民营设计机构财务会计报表未经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本项要求已将具有本次招标资质及良好信誉的部分民营投标人排除在外,请招标人酌情考虑。 (3)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对财务要求多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要求提供具体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并未要求必须提供审计报告。例如:2022年2月发布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高新区道路方案统筹和技术审查(最高限价250万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022年4月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城区详细规划评估及动态优化完善(最高限价800万元)”等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4)本条款的核心目的是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只要企业有所得税完税证明,则可证明是盈利的,也就是财务状况良好,建议提供:(1)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盖章);(3)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详见补遗部分第2条。 7、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交通规划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针对本条款质疑如下: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里“同时具备交通规划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重庆职称评定中,从重庆市职改办口子可选专业为“规划设计”,从市规划局口子上报专业几乎都填报为“城市规划、规划与测绘”等,如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的高级职称专业,几乎都是“城市规划”或“规划与测绘”,基本上没有单列“交通规划”专业,市交通院尚且如此,其它规划设计单位更难有“交通规划类”高级职称; (2)交通规划本身是城市规划专业的一个分支,但实际上评定职称不会进行细分,都归口到“城市规划”“规划设计”“规划与测绘”或“交通工程”专业; (3)建议本条可以修改为“同时具备交通规划相关类(规划设计、城市规划、规划与测绘等)或交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上无法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毕业证予以证明”。 答: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交通规划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高级及以上交通规划相关专业职称。 注:交通规划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规划”、“规划”、“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设计”、“规划与测绘”、“交通工程”。”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财务要求: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修改为: “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以下①②两项资料之一: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②同时提供以下3项证明材料:(1)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盖章);(3)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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