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闽东医院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病人监护仪、表面肌电图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01]tp[gk]2024001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0593-63842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杨0593-69619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闽东医院委托,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1]TP[GK]2024001、宁德市闽东医院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病人监护仪、表面肌电图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闽东医院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病人监护仪、表面肌电图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TP[GK]2024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病人监护仪、表面肌电图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7,000.00元
采购包1(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34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4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400-医用光学仪器 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 1(套) 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 346,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1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 1(套) 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 11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病人监护仪(含C.O.模块)):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8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病人监护仪(含C.O.模块) 2(套) 病人监护仪(含C.O.模块) 48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表面肌电图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8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表面肌电图仪 1(套) 表面肌电图仪 286,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4: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采购包3: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采购包4:
(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包2、包3、包4,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包2、包3、包4,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04
至 2024-09-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广场南路166号福晟.银座15层1505室福安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鹤山路89号
联系方式:0593-6384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中兴东路9-1号2层
联系方式:0593-6961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3-696197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宁德市闽东医院眼科超声生物显微镜、上消化道PH值动态监测仪、病人监护仪、表面肌电图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40823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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