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3-2024年新井地震随钻跟踪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3-fk196-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平瑞铭0996-21763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3-2024年新井地震随钻跟踪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3-2024年新井地震随钻跟踪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3-FK19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由于塔里木盆地地质条件复杂,为了提高井眼轨迹入靶率,降低目的层深度预测误差率,确保钻遇优质储层,同时降低钻遇特殊异常体、断裂带来的工程风险。需要通过随钻地震技术在钻井设计、随钻跟踪、完井试油方案优化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负责塔里木油田公司所有油藏评价井及开发井的钻完井业务,并且在“十四五”期间,塔里木油田仍然是中石油上产主力军,每年油气藏评价井、原油产建、天然气产建井预计在120口左右,并且主要上产区域富满油田及博孜-大北气田对随钻地震的依赖性也非常高。
2.2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区块正钻井、新开钻井地震随钻跟踪服务。具体如下:
1.通过精细卡层、储层反射特征对比分析、正反演分析及断裂精细刻画等研究,在地质工程交底、钻井设计、完井试油方案优化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塔北、塔中碳酸盐岩油气藏随钻地震跟踪与地质异常体预测、断裂精细刻画;(2)碎屑岩水平井随钻地震层位标定与轨迹优化;(3)库车山前盐底辅助卡层;(4)库车山前砾石层预测、断裂刻画等。
2.在非目的层开展区域地质研究,包括浅层断裂、火成岩、膏盐岩等特殊地质异常体以及异常高压层段的研究与预测,辅助钻井地质设计、工程实时预警。
3.区域成图及油气藏目剖面精细解释,主要包括区域非目的层及目的层井位图、断裂分布图等成图。
4.地震基本知识与应用现场培训。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2.4.施工地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指定工作点
2.5标段划分: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项目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新井地震随钻跟踪服务业绩,业绩须为国内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首页及签字盖章页)(2)对应业绩发票。(3)由所施工的甲方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业绩证明。
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6.报名要求:无。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01日08:00至2023年11月0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编:841000
联系人:平瑞铭
电话:0996-2176306
邮箱:421188230@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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