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兴新城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搬迁腾退专项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兴新城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搬迁腾退专项法律服务公 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兴新城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搬迁腾退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城镇 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标段: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东芦城村、西芦城村、宋庄村、太福庄村、孙庄 子村、国有非宅;第二标段: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前辛庄村、后辛庄村、鹅房村、郝庄子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兴新城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搬迁腾退专项法律服务(第 一标段); (002)大兴新城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搬迁腾退专项法律服 务(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兴新城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搬迁腾退专项法律服务(第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 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 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近三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 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中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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