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jxcg2021-3
预算金额172.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QZJXCG2021-3(招标文件编号:QZJXCG2021-3)
二、项目名称: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玉塔村大埔底
中标(成交)金额:0.01535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仙游县渝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地址:仙游经济开发区五里岭片区
中标(成交)金额:0.0171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南安市渝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地址:南安市官桥镇岭兜石鸡山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0.017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 |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2021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仙游县渝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 |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2021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南安市渝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 | 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2021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必须具有成熟的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置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同时达到国家环保部关于各种污泥处置工艺相应的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永忠、汪飞跃、蔡添才、李朝文、黄建彬、林海、余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规定的标准的30%收取,共计人民币255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平均支付完成。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5-88557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大厦7楼D、E
联系方式:05958566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595-8855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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