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园林绿化一标段(兴泰交界——曹黄村);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园林绿化二标段(曹黄村——创汇路);招标公告
金额
1301.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28121112900011
预算金额1301.98万元
招标公司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523-83388235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3
公告正文
3212812111290001-BD-001;3212812111290001-BD-00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11129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1]8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园林绿化一标段(兴泰交界——曹黄村) 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园林绿化二标段(曹黄村——创汇路)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化市五里东路至兴泰交界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6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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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6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根据国家现行的税务政策,开据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其他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中级职称(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1 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 25万元整 (到账时间)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4、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5、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3388219。 6、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7、特别提醒: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1 年 9 月- 2021 年 11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 □否 (1)R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9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本次第二十届省运会兴化分会场沿线环境整治工程为多标段项目(第一批次共5个标段),同一家施工单位不重复中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前一标段不参加下一标段评审。定标顺序是:园林绿化一标段、园林绿化二标段、市政综合二标段、市政综合一标段、市政综合三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英武南路553-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052357777 代理机构: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5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23-83388235/15052832098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招标文件正文二标段.pdf |
2 | 招标文件正文一标段.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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