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巴宜区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档案管理设备及裁判文书文印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0 月26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16747;
项目名称:巴宜区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档案管理设备及裁判文书文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表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的, 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 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 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 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 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 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 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 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 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 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0月 16 日00时00分至 2023 年 10 月 21 日00时00分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10月26 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10月26 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各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 ,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 (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5.根据相关要求,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开标, 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塔布路12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894-5828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迎宾大道东三路
联系方式:15882296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588229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