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淳安县浪川乡峰川村(姜坞口)继善堂修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淳安县浪川乡峰川村(姜坞口)继善堂修缮工程
工程类型 |
文物维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ZX2022017 |
建设单位 (盖章) |
淳安县浪川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张杰 |
工程名称 |
淳安县浪川乡峰川村(姜坞口)继善堂修缮工程 |
建设规模 |
/ |
工程地址 |
淳安县浪川乡 |
工程类别 |
三类工程 |
投资总额 (万元) |
81.4013万元 |
层数、结构 类型 |
/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
工期要求 |
105日历天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7月28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一致 |
开标日期 |
2022年8月9日10时30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承包资质要求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 要求 |
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资格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
建设资金情况 |
财政资金 |
发包内容及 范围 |
图纸所示内容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章安东 |
联系电话 |
18267100758 |
建设单位地址 |
淳安县浪川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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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 |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人及电话 |
汪佳胤15867186206 (667206) |
附表: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资格证书;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说明: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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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附表:施工招标公告淳安县浪川乡峰川村(姜坞口)继善堂修缮工程
说明: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2、项目负责人: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资格证书;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X2022017
工程名称:淳安县浪川乡峰川村(姜坞口)继善堂修维工程
公
县
招标人:安(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芳王
印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字或盖章)
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日期:2022年1月日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县支行营业中心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及帐号:方式一:转账、电汇或企业网银投标担保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淳安县浪川乡峰川村(姜坞口)继善堂修缮工程
银行账号:366274820706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571)64819848银行账号:19075201040025441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在(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指定的农行、中行、工行三家银行任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自行注册并打印“缴存确认单”;未开通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服务的投标单位须携带盖公司章的银行回单(注明该笔保证金关联的项目)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所缴款银行窗口打印“缴存确认单”。投标人须将“缴存确认单”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投标保证金专户所属银行按通知单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凭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的退保证金通知单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科办理手续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64812603银行账号:9558851202039075510收款人: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排岭支行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71)65125976
为了不影响投标,汇款时在备注栏或附言内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及项目名称(可以简略)或项目编号,缴款方式为电汇或企业网银。4、以三家银行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的保证金缴存确认汇总表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缴存到账(方式一)的最终依据。3、投标人需提前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农行、中行、工行三家银行任一窗口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①经办人身份证;②盖公司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盖公司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前认真阅读《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升级后的投标保证金系统正式上线通知》;1、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由农行、中行、工行三家银行来操作,投标单位可以在上述三家银行中任选一家进行保证金缴存;重要提醒: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本工程为三类工程,执行《淳安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淳招管委〔2020〕2号),采用简易评标法,总分100分,商务标占100%,技术标不计分。投标有效优惠幅度为业主预算价的5%~12%,业主预算总价为814013.00元(其中专业暂估价,暂列金不优惠,暂列金为38762.51元,专业暂估价36406.00元,),投标报价必须在725351.66元~777070.78元范围,否则为废标。【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二、评标标准及方法:2、附投标人基本结算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备案文件。1、投标文件中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七、投标人在投标书内必须提供投标承诺书(具体格式附后),否则该企业投标书无效。六、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多地参保,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五、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及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否则该企业投标文件无效。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2022年4月、5月、6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十二、责任追究: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非正常因素造成工程价款变动,按淳监【2015】25号《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予以追责。②严格做好入场人员管理工作,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开标活动,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进行杭州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称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十一、特别说明:①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投标人营业执照等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即可;取消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核验环节。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负责完成。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同等加分。九、中标后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八、工期奖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对承包人罚款,每提前一天按500元对承包人进行奖励,但最多不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5%(在投标函附录中必填)。
(4)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3)异议、投诉事项不具体,相关要求及主张不明确,没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2)异议、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1)异议、投诉人不是所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十四、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因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可依法向县招管办提出投诉。投诉(异议)咨询电话:648198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投诉),不予受理:十三、依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应用“真薪”平台的实施意见》(淳治薪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中标企业须通过“真薪”平台进行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和每日三方记工考勤确认,切实强化实名制用工管理。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异议(投诉)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异议)投诉原件。(8)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7)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的前置条件)而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5)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后提出投诉的;
2.投标文件无虚假不实的内容。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单位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名称):投标承诺书2022年7月28日
8、投标人对《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条款作了充分的理解,自愿响应和完全接受《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追责条款对投标人予以追责和处罚。7、保证本公司未处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保证本公司未处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公示范围以相关行政部门公布的受限地域范围为准)。5、保证本公司没有处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投标资格没有被暂停或者受限制;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4、投标项目经理社会保险在本公司缴纳,且不存在同时在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参保或多地参保现象。3.保证本公司投标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无在建施工工程项目(有在建工程已经业主同意调离并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实施过程中,保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
目录注: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项目经理必须本人签字,否则该投标书为废标。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项目经理(签字):投标人(盖章):本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并愿意承担取消本次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法律责任。
3、资金来源2、招标方式、范围及工期1、工程说明(一)总则二、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8、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6、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
13、投标报价12、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招标文件的修改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投标预备会(如有)16、投标担保15、投标有效期14、投标货币
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截止日期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8、评标过程的保密27、评标会议(六)评标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25、开标(五)开标
(七)合同的授予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2、错误的修正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30、投标文件的澄清29、资格后审
39、其他38、履约担保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中标通知书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合同授予标准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六、投标文件格式五、合同条款四、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三、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工程说明(一)总则二、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2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1本工程的招标方式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招标方式、范围及工期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4.4当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合格的投标人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4.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6.1投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方式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费用(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三、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二、投标须知一、前附表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八、图纸及其它资料(略)第三卷图纸及其它资料七、工程量清单(略)六、工程规范(略)第二卷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五、合同条款
8、招标文件的澄清7.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疑问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十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十、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略)九、投标函格式第四卷投标文件格式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县招管办备案的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招标文件的修改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明确并书面告知。8.1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疑。不论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前附表第15项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4招标人应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投标函(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1.2投标函格式:11.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两部分文件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须采用工具软件的格式化表格)。11、投标文件的组成
(9)《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企业资质证书(包括资质等级内容)(7)企业营业执照(6)投标人基本结算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备案复印件(5)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的缴存确认表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4)投标函附录(附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1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1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12)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证书(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0)投标承诺书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b.项目经理简历表;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说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上述企业资格后审材料复印件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投标人须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3、投标报价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格式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他辅助说明资料。(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3.8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13.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6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13.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3.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投标有效期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货币(1)、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13.9安全文明施工费
a.电汇;b.企业网银。16.2.1方式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电汇凭证”、“进账单”等单据上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标段)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企业网银、电汇以实际到帐为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6、投标担保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所属银行,原路退还。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投标保证金专户所属银行按通知单原路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凭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的退保证金通知单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科办理手续后,由交易中心通知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均不计息。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2.4方式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16.2.3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16.2.2投标保证金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所属三家银行统一代收代退。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
17、投标预备会(如有)(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7.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9.3、9.4款规定执行。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疑。17.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书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则投标书将被拒收;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2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满足评审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招标人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符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款的规定。
(1)写明招标人名称;20.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20.1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按前附表第17项的密封要求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0.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不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的密封章。20.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c·2022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b·工程名称;·a·招标编号;(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22、迟交的投标文件21.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签收。21、投标截止日期
(2)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3.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不实施资格预审)23.5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4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25.4开标会议25.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25.2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的,视为该企业自动放弃投标。25.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5、开标(五)开标
25.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25.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由投标人代表或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27、评标会议(六)评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6.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6、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29、资格后审28.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8、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三)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以相关行政部门公布的受限地域范围为准);(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等条件和标准的;【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企业停止市场活动,3、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4、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5、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6、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7、建造师有在建项目;8、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9、建造师资格过期,10、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同时在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多地参保现象的,11、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的,开标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同时在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多地参保现象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予以否决投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9.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部之一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9.1如果未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可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30.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2条,凡属于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澄清(七)资格审查条件(二)项根据三家银行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评审。(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五)投标报价不在优惠幅度范围内的;(四)全国范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情形,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以处理文件生效日起为准);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2、错误的修正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2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2.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A.简易评标法;(招标人按照工程项目不同情况,应在前附表第20项内选择下列二种方法和标准之一。)33.4评标方法和标准3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33.2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或相关工作人员)将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并按要求进行答辩。3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商务标得分排名靠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得分排名前5名(有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上时)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若评审过程中有不通过的,按商务标得分排序先后依次递补,直至产生5名通过评审有效投标人。
34、合同授予标准(七)合同的授予33.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公示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当重新招标。33.5中标人的确定B.合理低价法。
3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中标通知书35.2中标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5.1尽管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8.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8、履约担保37.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四、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三、招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殊要求。(无)41.资格后审评标方法:(见附后)40.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39.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作出廉政承诺。38.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三)评标程序评标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可由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及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奇数。(二)评标小组组建本办法适用于预算金额为30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一)适用范围简易评标法
(GF—2017—0201)合同条款4、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最小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与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等时,则确定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时,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3、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2、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最接近基准价的5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并依次递补。1、确定评标基准价: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优惠幅度,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企业当场在优惠幅度范围内抽取一个优惠率。评标基准价=招标人预算总价(扣除招标文件以具体金额明确的暂估价、暂列金额)×(1-优惠率)+招标文件以具体金额明确的暂估价、暂列金额。优惠率参照《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确定。
说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二)通用合同条款《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示范文本》的组成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一、工程概况..….2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5目录《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七、承诺26六、合同文件构成26五、项目经理26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5三、质量标准25二、合同工期25
十三、合同份数27十二、合同生效27十一、补充协议27十、签订地点27九、签订时间27八、词语含义26
4.监理人363.承包人332.发包人321.一般约定2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28
10.变更409.试验与检验408.材料与设备407.工期和进度3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75.工程质量37
16.违约49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4814.竣工结算4713.验收和工程试车46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311.价格调整42
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附件.....................................................................................................5419.争议解决5118.保险5117.不可抗力51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
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
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
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账号:账号:
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①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本合同通用条款,⑤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⑥施工图纸,⑦招标预算及工程量清单。1.1.1合同1.1词语定义
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所有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合同协议书,②招标文件,③中标通知书,④投标书及附件,⑤本合同专用条款,⑥本合同通用条款,⑦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⑧施工图纸,⑨招标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管理班组名单及联系方式。1.6.4承包人文件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壹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的相关文件。1.6.5现场图纸准备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方承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施工工期内。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
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偏差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以上给予调整,否则不予调整。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
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提供到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待定);身份证号:(待定);姓名:(待定);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通信地址:(待定);电子信箱:(待定);联系电话:(待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待定);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待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待定);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换,更换的项目经理,是违约行为,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1000元/天扣除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到场不得少于22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500元/天扣除违约金。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更换一名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0.5%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500元/天扣除违约金。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
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服务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服务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开工前7天内合同总价2%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待定);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详见监理服务合同;(2)详见监理服务合同;(1)详见监理服务合同;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整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场。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的条款规定。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
(1)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的条款规定(在投标函附录中必填)。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的条款规定(在投标函附录中必填)。7.9提前竣工的奖励(3)按通用合同条款。(2)按通用合同条款;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和《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淳监〔2015〕25号)的规定。如有违反,则按照如下约定,由招标单位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
⑤大于40%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同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款的40%的违约金。④大于30%小于40%(含本数)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同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款的30%的违约金;③大于20%小于30%(含本数)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同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款的20%的违约金;②大于10%小于20%(含本数)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同时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款的10%的违约金;①大于3%小于10%(含本数)的,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算,同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合同款的5%的违约金;项目工程建设中标单位(施工单位)如有淳监【2015】25号《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第六条第4、第6、第7款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变更数额较大的,由中标单位按淳监【2015】25号《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向招标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并按如下办法结算: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合理化建议7天内审查完毕。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4.2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在15天内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逾期未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甲方不予受理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合同工程量及项目的增加或减少,在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报价的采用清单中的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淳安价》《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并按投标优惠幅度同比例优惠。承包人测算的项目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调整。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非正常因素造成工程价款变动,按淳监【2015】25号《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予以追责。10.6责任追究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生时双方协商。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递交的合理化建议7天内审查完毕。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淳安县有关文件杭建市发【2018】579号相关条款执行。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0.8暂列金额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人工费、材料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中有约定的除外)、机械费的市场价格变化;2、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而引起技术措施费变化的除外);3、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12.2预付款3)发包人根据工程的需要可能对承包范围内的数量和内容进行调整,单价的确定方法同上。当工程量清单编制明显错误或当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并且增加工程量与清单同比超过15%的,招标人将保留重新估价的权力,单价的确定方法同上。2)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按合同已有单价计;合同中有类似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参照该单价确定;合同中无类似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按以下约定确定:单价=预算单价×折算系数,其中预算单价=浙江省2018版定额计算的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按定额计,主材价格确定方法:有信息价的按发生当月的《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或《杭州造价信息》(正刊)中的信息价计取<信息价计取顺序依次为: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淳安价、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余同>;当主材无信息价时按发包人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综合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按浙江省2018版费用定额中值计取),折算系数=中标价÷招标人预算总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按原有单价计算。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合同总价中包含,不再另行计取。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前三次工程款支付时扣完。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提交履约担保后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5%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每月25号提交。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合同条款。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转帐支付。每月25日,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量(计量支付申报表),经复核确认后15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天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款,余款待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并经审计确认后扣除结算造价1.5%质量保证金后6个月内付清。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12.4.1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完成审批。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单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结算造价1.5%的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5天内完成支付。
(3)其他方式:结算造价的1.5%工程款。(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发包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3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
(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按实赔偿,损失费用如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向承包人追加索赔。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的条款规定。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自行支付保费(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等),其中涉及发包人保险利益的,应将发包人列为被保险人。发生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9.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18.1条款执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3其他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9.3争议评审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9.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2)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