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1079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恩涛18699589715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振宇010-5733633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工煤间接液化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798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区
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2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8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等共计19套工艺装置及其配套公辅设施。煤制油工程主厂区的占地面积约410公顷,主要包括工艺装置区、化工品储存区、火炬设施区、汽车装车设施、火车装车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本项目建设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镇以东,南距巴里坤县城约85千米,东距巴里坤和伊吾县县界约10千米,直线北距岔哈泉一号露天矿约20千米。项目拟选址用地北侧边界紧邻岔哈泉三号矿矿界,南侧边界距离已建成的将淖铁路小于500米,G331公路在厂址南侧约4千米处通过。
本项目全项目建设周期共46个月(可研批复起),暂定中交日期为2027年10月31日。
以上项目信息以最新版可研报告为准。
招标范围:
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煤间接液化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招标人有权利将详细设计另行委托。                    1.与技术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许可部分工作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2)工艺包编制部分工作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3)培训部分工作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且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的界定。
(4)技术服务部分工作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设备安装、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阶段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工作
投标人依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 2002-2016)、《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录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前提下完成:(1)装置总体设计;(2)煤间接液化装置所覆盖范围基础设计;(3)煤间接液化装置从工艺包编制、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浆态床费托合成及配套加工集成装置专利/专有技术,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学工程)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费托合成技术(催化剂)在100万吨/年规模及以上浆态床费托合成装置上应用的业绩1份。
    且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100万吨/年及以上浆态床费托合成及配套加工集成装置项目的费托合成或加氢精制及加氢裂化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工程(设计部分)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招标人不是最终用户,合同招标人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高级职称或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02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09号三层东侧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韩恩涛
    电    话:18699589715
    电子邮箱:1139064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王振宇
    电    话:010-57336330
    电子邮箱:20002963@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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