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宜居康养示范基地项目供配电项目
金额
492.7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gc2024qt2790
预算金额492.7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92.72万元
中标联系人骆昌平
公告正文

芜湖市宜居康养示范基地项目供配电项目

20240712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芜湖市宜居康养示范基地项目供配电项目 

项目编号

WH21GC2024QT2790 

标段名称

芜湖市宜居康养示范基地项目供配电项目 

标段编号

WH21GC2024QT279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楼8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0553-288206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及电话

周莉  1895536614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湃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投标报价(元)

4927230.04 

项目负责人

骆昌平 

证书编号: 234131455813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贰级、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贰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投标报价(元)

4889187.23 

项目负责人

李志梁 

证书编号: 243002398755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亿合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贰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

投标报价(元)

4957368.21 

项目负责人

高伟 

证书编号:皖1342023202401053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入围单位: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湃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亿合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合肥新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山河公路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皖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维克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骄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海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腾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诚鼎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安徽钜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巢湖市迅达电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徽卓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基准价:4927230.04

3.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亿合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合肥新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得分相同,随机抽取产生。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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