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巡检司集贸市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1667.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67.4万元
招标联系人沐清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沐清清0873-618184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巡检司集贸市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巡检司集贸市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巡检司集贸市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5637.7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12-02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613539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沐清清
办公电话: 0873-618184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沐清清
办公电话: 0873-6181841 移动电话: 1352930530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220852001001
标段名称: 弥勒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巡检司集贸市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2-0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2-23 09:00
开标地点: 弥勒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6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1栋为冷库、物资库,地上2层,建筑高度8.7m;2栋水果分拣及货车装卸库,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2.Om;公厕及设备用房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高度4.8m;配套道路、给排水、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资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一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设计业务。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项目负责人资格: 3.6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 3.6.2施工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
业绩要求: 3.8业绩要求(新成立企业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时间为2019年11月至今的企业): 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合同金额在22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 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1月-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投资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
其他: 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12-2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z.pdf公告z.pdf 2022-12-01 11:21: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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