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河区芦台街道皇姑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城中村改造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lb-mftj-dl-20240319
预算金额
75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宁河兴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李工022-69567873
招标代理机构
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韩子萌1814229669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26
公告正文
宁河区芦台街道皇姑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LB-MFTJ-DL-2024031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芦台街道皇姑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和银行贷款7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宁河兴诚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河区芦台街道皇姑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实施方案规划设计 规模项目总范围 44.5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40.81公顷),除已完成安置的村民外,本次 涉及139 户、481 人,拟通过购买存量房方式进行还迁,还迁房位于桥北街道蓝光雍锦湾、 芦台街道红硼和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芦台街道皇姑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芦台街道皇姑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开标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 定代表入(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亲自参加开标会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9 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获取方式: (1)获取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 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远瓴(北京)国 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万德庄支行银行帐号: 122917745610001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供应商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印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410852491@qq.com,邮件题目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供应 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邮件内容中补充接收招标的电子信箱、购买招标文件的 付款凭证、开票信息、接受发票的手机号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 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资水道红光公园南2门对面厂区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资水道红光公园南2门对面厂区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宁河兴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商业广场A区-40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2-695678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资水道红光公园南2门对面厂区 联系人: 韩子萌、张文丽 电 话: 18142296697 电子邮件: 4108524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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