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1.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3004
预算金额51.15万元
招标公司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鑫0710-3710285
中标公司南漳卉林绿化有限公司51.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2023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624-2023-00025
三、项目名称
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漳卉林绿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剪子沟村二组
中标(成交)金额:51.15(万元)
工程类 |
名称: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施工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金印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陶礼香,何敏,任昀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2-07
2、评审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的金额计算依据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收费标准收费,计取基数为本项目的成交金额。
2、收费金额:0.51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42号
联系方式:1387160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710-3710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鑫
电话:15871003180
相关下载
- 004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doc004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doc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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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02/notice_b78d06a747b24b8b87c5f8ffa49481b7.html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2023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3-00025
3、项目名称:建设大道沿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1.35(万元)
6、最高限价:51.35(万元)
7、采购需求:
南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3、方式: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2)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条件;(3)以上证明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河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河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发布在湖北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玉印路142号
联系方式:1387160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邓侯路8号航天路与邓侯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710-3710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鑫
电话:15871003180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谈判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2.2 | 监管部门 | 南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2.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5 | 谈判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4.2 | 成交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谈判代理服务费。 |
5.1 | 现场踏勘 |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
6.2 | 提疑截止时间 |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日 |
7.2 | 答疑时间 |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日(如有) |
10.2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规定:无 |
12.1 | 备选方案 | 备选方案: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谈判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4.1 | 谈判保证金金额及接受谈判保证金的帐户信息 | 无 |
14.2 | 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 | / |
15.1 | 谈判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6.1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价格文件”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并按以下要求编制:文件均采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书写;谈判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18.1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卞和北路157号,凤凰大道与卞和北路交界处原社保局院内;递交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详见谈判公告(北京时间) |
21.3 | 谈判顺序 | 响应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
28.1 | 履约保证金 | 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订。 |
七 | 其他要求 |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谈判会,并在谈判会议现场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报价要求:本标包最高限价为 51.35 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其该报价为无效报价。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 |
谈判须知
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本次谈判的采购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本次谈判的监管部门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谈判供应商”是指
2.5.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接受委托为本采购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或参与采购文件编制的,但两阶段采购的除外;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7)被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文件),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除外;
2.5.2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2.5.3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5、现场勘察
5.1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于购买标书时间原因造成供应商未勘察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代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须知
3)采购需求
4)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定办法
5)合同书格式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评审委员会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对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7.2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4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8.2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9、谈判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除非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与编制
10.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构成。
10.1.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含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谈判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的全部要求。
注:资格证明文件中证明材料仅限于谈判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谈判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10.1.2价格文件
1)谈判报价表;(附件2)
2)分项报价表;(附件3)
10.1.3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
3)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附件5)
4)技术文件;(附件6)
注:商务技术文件中对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或清单”有未满足要求的,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商务技术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查实的权力。
10.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0.2.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2.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2.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1、谈判报价
11.1谈判报价包括谈判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其该报价为无效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谈判供应商的管理水平、谈判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谈判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谈判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谈判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谈判保证金(如有)
14.1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4.2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3谈判保证金有效时间: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本次谈判有效期一致。
14.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从谈判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谈判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谈判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谈判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5.3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1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价格文件”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并按以下要求编制:文件均采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书写;谈判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谈判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2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3要求在谈判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谈判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8.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9、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9.1在本次谈判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0.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谈判程序及步骤
21、竞争性谈判小组
21.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次采购为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且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或者本次采购为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将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人数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1.2谈判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2、谈判代表
22.1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谈判,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谈判代表经谈判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谈判。
23、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在正式谈判前,本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24、谈判步骤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第一轮谈判
1)谈判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首先对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继续进行谈判,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退出谈判。谈判小组就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正
1)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谈判供应商退场等候。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设定的初步审核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初步审核未通过的谈判供应商不能成为响应供应商,进入后续的谈判和最终报价环节。
2)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需求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发放至所有响应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3)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并将修正的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至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的响应文件具法律效应。
4)如有需要,谈判小组可进行多轮谈判,直至将最终确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发放至所有响应供应商。如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向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书。
最终报价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终报价书发放至所有响应供应商,要求响应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终报价,密封递交谈判小组。最终报价为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如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谈判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且该报价在成交候选排序内,由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服务等其他因素做出评价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
25、保密
25.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谈判成交
26.1谈判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示。
26.2质疑期内,谈判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回复。若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由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6.3在成交公示发布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授予标准
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6.2(条)的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
28.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七、其他要求
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四章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谈判会,并在谈判会议现场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供应商身份、利益冲突 | 符合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5.1项规定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报价 |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报价 | 最终报价是否均未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可以支付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经营范围 | 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响应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签字盖章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供货∕服务期限及地点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质保期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付款方式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方案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实质性响应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
1.3 | 确定谈判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谈判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谈判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1.3 | 确定谈判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需求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的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终报价书发放至所有响应供应商,要求响应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终报价。 |
2. | 评定办法 | 最低价法 | 谈判小组应当从通过初步审核的谈判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
2. | 评定办法 | 最低价法 | 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
政策支持 | |||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评定办法
初步审查标准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确定谈判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最低价法:谈判小组应当从通过初步审核的谈判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步骤详见第二章第五条谈判程序及步骤的相关规定。
评定结果
3.1谈判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3.2完成评定后,谈判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其它
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签订合同。)施工合同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GF—2013—0201)。
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期:年月日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2、谈判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3、分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技术文件;
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招标采购工程的竞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全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报价文件;
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递交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
同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在本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我公司在本报价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补充通知等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对此无异议。
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日历日。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按如下地址邮寄或传真:
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附件2:谈判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约定内容 | |
1 | 谈判总报价 | 万元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误期违约赔偿金额 | |||
4 | 误期违约金赔偿限额 | |||
5 | 工程质量等级目标 | |||
6 |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 |||
7 |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
8 | 对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
9 |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 |||
10 | 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 | |||
11 | 项目经理 | 姓名、级别 | ||
11 | 项目经理 | 承诺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精确到个位数。
(2)价格应按照“谈判须知”的要求报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制造商名称)/__(产地)(填写此次竞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证明材料:竞标人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3:工程量清单报价
按本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
序号 | 项目 | 工程量 | 报价(元)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合计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锦鑫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5:技术文件
1、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2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2.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2.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5临时用地表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第10.1.1项规定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小型(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南漳县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单位的建设大道沿
线拆违区域环境整治增绿补绿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南漳卉林绿化有限公司(制造商名称)/南
漳县城关镇剪子沟村二组(产地)(填写此次竞标所供主要货物制
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附证明材料:竞标人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
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
全的不予折扣)。
企业名称(盖章):南漳卉林绿化有限公司
期: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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