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海街道南江闸引水项目配套河道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2023-05-19 12: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沥海街道南江闸引水项目配套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海街道南江闸引水项目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4-330652-04-01-3202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 %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
2.2 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括河道两岸新建护岸约2.5公里,河道南侧距南江闸1公里段清淤,拆除新建三孔箱涵1处等;招标估算价:约 1056 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河道两岸新建护岸约2.5公里,河道南侧距南江闸1公里段清淤,拆除新建三孔箱涵1处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2.4 工程类别: 水利三类 。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标段划分: / 。
2.7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企业在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上述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备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7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不得低于90%(每月不少于28日历天),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90%(每月不少于28日历天);拟派其余人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每月不少于26日历天),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5 %(每月不少于26日历天)。
3.9本项目不接受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上述部门不良行为通报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中标人应严格执行《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绍市水利〔2020〕57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2018﹞77号)文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 08:30 时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3 年 6 月 9 日 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6232511450484228
5.2已缴纳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出具的“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采用电子投标及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0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楼332 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0000
联 系 人: 单主任 联 系 人: 沈梦雅
电 话: 0575-82780379 电 话: 13857519395
招 标 人: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