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培训教育综合体新建项目光伏瓦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象山培训教育综合体新建项目招标人为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金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瓦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49651.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5886.44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915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2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472.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54.15平方米。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和政实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2.2招标范围:宁波象山培训教育综合体新建项目光伏瓦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含图纸及清单内的光伏瓦系统的设备采购、运输及装卸、调试、并网、保险、技术培训、售后等相关服务内容。招标控制价:325.5524万元 (含税)。
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配合总包进度,经发包人确定后方可制作供货。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出“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2.5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象山培训教育综合体新建项目光伏瓦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单晶光伏瓦组件)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标段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金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59001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玲
联系电话:15957430650
电子邮件:290661108@qq.com
监督部门: